新江苏客户端·中国江苏网讯(记者 苑青青)10月24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立法建议采纳证书颁发仪式,5位提出高质量意见和建议并被采纳的建言者获此殊荣。据悉,这是江苏首次为社会公众颁发立法建议采纳证书,标志着我省法规征求意见反馈机制正式建立。
曹伟/摄
去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印发《关于立法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探索建立立法意见建议采纳激励机制,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立法工作的热情。为落实好相关部署要求,省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立法建议采纳证书颁发仪式,并介绍条例的征求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南京市民谢官洲,省人大代表张盼盼,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睢宁县人民法院,南京大学江苏省地方立法研究基地,专家菅从进分别获得0001—0005号立法建议采纳证书。
本次5位证书获得者共提出7条建议被吸收采纳。据了解,今年3月下旬,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草案)》进行初次审议。坚持“开门立法”原则,4月到7月间,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文公布修订草案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7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条例。据统计,在常委会审议、征求意见、立法调研、咨询论证、立法听证过程中,立法部门共收集、征求到各方意见、建议367条,最终94条意见建议被吸收采纳。
在公开征求意见中建议引导人民群众对社会生产活动进行常态监督、反馈问题南京市民谢官洲获得0001号证书。经研究,立法部门在修订草案第八条第二款中增加单位和个人“发现道路及其交通安全设施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可以向道路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报告”的规定。他告诉记者,这是第一次为地方立法建言献策,建议最终得到采纳令他颇为自豪。他说:“参与立法征集是权利也是义务,谁会有我们人民群众更了解我们自己的真实诉求呢,众人拾柴火焰高,集思才能广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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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福田表示,首次颁发立法建议采纳证书是立法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当前全省法规征求意见反馈工作总体上还处于探索、起步阶段,省人大常委会将不断尝试、锤炼提升,构建起一套切实可行、卓有成效的立法建议征集及意见采纳反馈机制。
今后,省人大常委会将继续为在立法过程中提出高质量建议的公民、单位颁发立法建议采纳证书,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立法工作的热情,制定出更多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的“良法”“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