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审计署等七部委1日在北京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河南省濮阳县违规修建办公楼及领导干部住宅楼、山西省粮食局违规修建培训中心及“粮神殿”、甘肃省兰州市财政局违规修建综合办公楼、山西忻州煤矿安全监察局违规修建办公楼等四起违规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典型案件。目前,有关部门已对上述案件进行了查处,共有28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山西忻州煤矿安监局
人均办公面积255平方米
山西忻州煤矿安全监察局下设两个科室,现有编制内人员10人、临时聘用工勤人员10人。2004年5月,忻州煤监局委托山西太忻公司为该局建造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557平方米,工程预算549万元。
问题
违规筹集建设资金。该办公楼筹集资金505万元,其中向被监管的国有煤矿企业借款209万元;办公楼面积严重超标。按编制内人数计算,人均达255平方米;该局还存在严重的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问题。
查处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给予忻州煤监局原局长李建国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忻州煤监局原党总支书记贾世英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忻州煤监局原副局长智毅党内警告和行政降级处分;给予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书记、局长巩安库行政记过处分。忻州煤监局将向有关企业筹借的基建款购车款全部归还;责令忻州煤监局搬出该办公楼,并对该办公楼予以拍卖;对超编制配备的4辆小汽车予以拍卖。
兰州市财政局
经适房面积最小181平方米
甘肃省兰州市财政局综合办公楼由办公楼和住宅楼两部分组成,其中办公楼建筑面积15539平方米,住宅楼面积为27332平方米,工程造价12845万元。
问题
违规建设;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严重超标;奢侈浪费。综合楼办公用房层高4.2米,每平方米造价4507元,内外装修费共计2005万元;违反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建成的住宅建筑面积最小的181平方米,最大的247平方米;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市财政局违规建楼,市发展改革委违规立项审批,市规划国土资源局违规规划设计,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市房地产管理局监管不力,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对发生的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查处
2007年5月,甘肃省委决定给予当时分管财政的副市长陈冬芝党内警告处分。兰州市委、市政府决定给予兰州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增玉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并调离市财政局;给予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德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市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孙敏毓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市财政局分管基建工作的副局长赵兰生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兰州市政府已决定将市财政局综合办公楼收回。
山西省粮食局
“粮神殿”供奉上司题词
山西省粮食局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山西省永济县五老峰修建“云峰阁”宾馆。该工程2003年9月竣工,工程造价690万元。
问题
以建“培训中心”为名,修建主要用于旅游接待活动的宾馆;违反审批程序,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违反招投标规定,建设工程没有进行公开招标;违规筹集建设资金,挪用国家粮食储备库专项资金150万元,下属国有粮食企业出资540万元;浪费严重,由于季节原因,“培训中心”每年仅能营业6个月;大搞封建迷信活动,在宾馆附近修建“粮神殿”,在殿中为个人歌功颂德、树碑立传,并将各省(区、市)粮食部门负责人的题词刻在石碑或牌位上,与神像一并供奉。
查处
不久前,山西省委、省政府决定免去高志信山西省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并对高志信的其他问题予以立案调查。
河南濮阳县
干部相互攀比修建豪宅
自2001年4月以来,河南濮阳县县委、县政府带头违规修建办公楼,致使有一些县直部门违规修建办公楼和一些领导干部相互攀比、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修建豪华住宅楼。
问题
县委、县政府超标准修建综合办公楼,该办公楼实际建筑面积18746.36平方米,工程造价3284.31万元,目前仍拖欠工程款134.31万元;县纪委违规修建办公楼,还以“求援款”的名义向一些乡镇和县直单位收取106万元用于该办公楼建设;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挪用下岗职工养老保险金和生活费,修建办公楼及劳动就业培训中心;一些领导干部违规、超标准建造个人住宅楼79套,其中面积最小的281平方米,最大的600平方米。
查处
2007年4月,河南省委、省政府决定给予18名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给予原县委书记何广博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给予原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建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原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趁英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降级处分;给予原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董跃进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原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刘善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原副县长刘庶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原副县长王志让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原副县长孙士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原副县长翟伟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殿选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处分;给予县房产局原局长、党支部书记时跃进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处分。对其他7名科级干部给予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决定:没收、拍卖县纪委办公楼;没收、拍卖违规住宅楼33套;对其他46套在国有划拨土地上违规修建的领导干部住宅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责令补交土地出让金后补办用地手续;责成濮阳市委、市政府,濮阳县委、县政府向河南省委、省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全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