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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出台规定为实名举报人“撑腰”
13条铁规力保实名举报“零风险”
http://www.jschina.com.cn 2008-7-17 13:51:44 复制本文地址传给QQ/MSN线上好友
中国江苏网讯(通讯员 吴德 朱从政 张德根 记者郭蓓)栖霞区一村民张先生发现单位领导有经济问题,但担心举报有“风险”,他只得一直“睁只眼闭只眼”。前不久,在栖霞区“察民情,解民忧,当好群众贴心人”鼓励实名举报宣传服务月广场签名活动现场,张先生终于放下顾虑大胆向现场接访的区纪委工作人员进行实名举报。 让张先生消除顾虑的,是前不久栖霞区纪委、监察局制定的《关于保护实名举报人的规定》。在现场发放的宣传手册中,记者看到了《规定》原文:“纪检监察机关和基层纪检组织应设立实名举报人接待室,接受当面检举、控告应单独进行,无关人员不得在场。”“检举、控告材料,除查处案件工作需要外,不得向有关人员出示;因查处案件工作需要出示的,必须经本委局主管领导批准,并隐去可能暴露检举、控告人身份的内容。”……等等,共13条,对纪检监察机关如何保护举报人,对打击报复举报人、泄露举报人情况如何处理等等进行严格而缜密的规定,全方位保护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看完《规定》,市民李女士告诉记者:“有了这个规定,实名举报再无后顾之忧!” 据应邀参加活动的市纪委有关领导介绍,市纪委、市监察局前不久出台了《关于鼓励实名举报的暂行办法》,对实名举报,提供“优先受理、提级办理、限期办结、逐项反馈”等4条绿色通道。有重要线索的,举报人可约见市纪委、监察局的领导或有关职能室的负责同志,当面进行举报。凡需当面举报并约见的均予接访。 “鼓励群众诚信举报、真实举报,坚决查处腐败,对党员干部实施有效的信访监督。”在活动现场,栖霞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孙强向市民道出保护实名举报人的“初衷”。他说,由于匿名举报人信息不明确,线索不具体,对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往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甚至陷入困境,难以结案。而实名举报主体明确,线索具体,提高了举报的查实率和办结率。近年来,区纪委、监察局受理的实名举报,基本上做到有一件查清一件,查实率和办结率均达到100%,此外,栖霞区还专门制定《关于实名举报奖励办法》,对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者,给予适当奖励;对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实名举报人,予以重奖。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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