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从2007年起,国家财政直接拨款“收编”中消协。中消协的职能也将从直接帮助消费者“事后维权”转向“事前预警”。一石激起千层浪,各方人士纷纷热议,有人认为,中消协变身能够增强其自身公信力,有人则担心,一个类似于行政机关的团体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时,还能不能真正代表消费者利益?中消协变“身”能否不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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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对目前商业广告宣传的总体评价”调查结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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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粮”能否堵住国字号协会的嘴?
中消协:半数消费者认为执法部门维权效率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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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停止“3·15”标志认证
 
新闻追踪
中消协秘书长表示获得财政资助不会降低公信力
  
中消协开始吃皇粮 54.9%消费者担心其失去公信力
  最新民调显示,52.4%的人认为中消协享受每年750万元的全额拨款,对消费者来说是件“坏事”。2007年,秘书长母建华兑现了他三年前的诺言,让中国消费者协会彻底吃上了“财政饭”。 对大多数消费者来说,这个变化又意味着什么呢?
中消协负责人就“吃皇粮”一事答记者问
  “中国消费者协会是不同于一般社团的法定组织,有法定职能,应当得到政府支持。”针对近日媒体对中消协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的不同说法,中消协秘书长母建华17日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中消协该不该“吃财政饭”:公信力如何得到保证
  中消协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母建华:多年来,政府一直在经费方面给消协以支持,而且支持经费年年增加。今后,随着维权任务的加重,政府对消协经费的支持力度还会进一步加大。只有这样,中消协和各地消协组织才能更好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中消协否认不再受理投诉
  15日,中消协副秘书长董京生称,所谓的“享受中央财政拨款”并没有批下来,中消协的性质决定了其不可能不再受理投诉。
国家财政750万"收编" 中消协悄然变身吃"皇粮"
  记者获悉,从2007财政年度开始,中消协全年所有的运营费用将全部从中央财政拨付的750万元资金中支取——当中国内地众多的协会组织尚在因“社会筹资”而倍感艰难与困惑的时候,中消协却已吃上了“皇粮”。
中消协享受全额财政拨款 负责人称与欧典事件无关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从2007财政年度开始,中消协全年所有的运营费用将全部从中央财政拨付的750万元资金中支取。14日,记者向中消协有关负责人核实此事时,对方没有予以否认,只是表示财政拨款与欧典事件无关。
中消协变身事业单位背景:公信力被质疑
  “欧典地板”事件以后,央视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84%的被调查者认为中消协认证“3·15标志”误导消费者;61%的人表示“欧典事件”后,再购买商品时遇到“3·15标志”不再信任。
媒体热评
消协转正牙防组撤销 能否根除行政事业性乱收费
  中消协与牙防组确实出了问题,而且很严重,但是,其生存空间是否就应被彻底否定?“收权”、“回归”便是根本之策?
十三亿消费者为何养不活中消协?
  体现中消协最大价值的,主要不在于获得政府的好评,而在于获得消费者的赞赏。所以说,中消协真正的光明未来,不在公共财政的羽翼庇护之下,而在广大消费者的温暖怀抱之中。
中消协“变身”后的难题
   中消协经费由中央财政全额拨付,意味着它社会团体的身份,将完成由半官方向官方的转变。但这一结果,正如人们所担心的那样:中消协将是谁的消协?这也是其未来面临的最大尴尬。如果中消协在职责上完成由“事后维权”向“事前预警”的转变,会否出现消费者投诉无门的现象?
消协“变身”:关键是规范政府拨款
  现代民主肇始于对预算的控制,从更深层的意义来说,问题的实质并不在于自治性组织可否得到政府的拨款,而在于如何规范政府的拨款。
财政拨款与消协功能并不冲突
  应该认识到,在目前的情况下,消协自身获取收入的渠道非常狭窄,它根本无法生存下去。财政给予一定的拨款,可以缓解消协的资金压力。当然,也应全力促使消协职能的转型,以使其成为消费者权益的坚定后盾。
“皇粮”能否堵住国字号协会的嘴?
  作为在消费者心中具有极高威信的中消协,也随着“欧典地板事件”的升级而诚信愈下,但是普通消费者对消协的依赖不是瞬间就能消失的,毕竟,维权还是“组织”的力量大一些。
政府应培养消协的独立品格
  从社会的整体利益出发,政府更好的做法应该是支持消协的独立运作,将其培养为真实、强大、独立的民间机构。从长远看来,收编不免丧失了在市场经济中的一个有力的、独立的、作用无可替代的助手。
消协可以“吃皇粮”,但不能“行政化”
  中消协享受中央财政拨付的750万元资金本身并没有什么值得非议,值得警惕的是,本身半官方身份、行政化很严重的中消协在“吃皇粮”后,会不会更加剧其行政化趋势呢?
吃皇粮后还是原来的中消协吗?
  如同一个分家太早、几经在外打拼、疲惫不堪的孩子回到父母家中——而忘记了思考一个问题,吃上皇粮、职能转换后的中消协还能沿着来时的路返回去找寻公众的期盼吗?
中消协“变身”利弊尚待检验
  据称,“变身”之后的中消协,还酝酿着职责上的重大改变:将从直接帮助消费者维权的“事后维权”,转向“事前预警”。这正是人们对中消协“变身”的深层忧虑。
网友观点
正方观点:中消协变身增强了自身的公信力
  作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团体,由自身筹资进行维权活动变为由政府拨款运作,这无疑增强了该组织的维权活力和公信力。
反方观点:中消协变身能否保证不变“心”?
  二十多年来,消协历经风雨走了过来,消费者离不开消费者协会,消协也离不开广大的消费者。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广大消费者真正认同的消协绝不是全额拨款、耗费国家大量财政预算的消协。
网友建言:中消协不应放过“事后维权”
  被广大消费者视为“娘家”的中消协,却在刚刚被财政收编后就意欲“从繁琐的组织维权工作中超脱出来”,要搁下“事后维权”的担子撒手而去,实在是有负众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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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协的“民间组织”身份同时还注定了它的两个“软肋”:一没有行政职权,二无诉讼主体资格。这就是说,当消协披露某些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时,它既不能采取行政处罚措施,也不能直接状告商家,而只能采取调查、调解、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对侵权行为进行曝光等方式协助解决。因此,心有余而力不足成了消协不得不面对的尴尬局面。
负责人:消协无法独担保护消费者重任 政府应出面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武高汉今天(14日)接受专访时表示,如果制度根源没有改变,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和现象就不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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