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接连引异议
报名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在北京交60元,在湖北得交150元。武大一考生将省人事考试院告上法庭
收费“事件”变“案件”
报名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在湖北得交150元,在北京却只需交60元,合理吗?这一网上热议的“事件”在武汉市变成了“案件”。武汉大学法学院某考生将湖北省人事考试院告上法庭,提出被告收取原告公务员报考费人民币150元是违法行为,12月4日,诉状被武昌区人民法院初步受理。
该考生今年报名参加了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7年录用公务员考试,并在湖北省人事考试院网上支付考试费用150元。该考生在其诉状中提出,被告作为收费主体首先是违法的,因为公务员报考费应该是行政性收费,而被告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没有行政主体资格;其次,湖北“公务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150元/人”的收费依据是《鄂价费字200191号》,但原告认为该依据违反了《价格法》关于“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的规定;第三,原告认为湖北省的公务员考试报考费在全国最高,且远远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同样的考试、同样的试卷,被告没有任何合法的理由收取如此之高的报考费用;最后,原告指出,被告的收费方式也违法。被告收取公务员报考费后只开收据不给原告正式发票,而其他省市如北京、河北等都给报考者开具正式发票,另外被告开具的收据中居然都不注明缴费人的名字,这显然不符合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本规范。
该考生希望通过法律途径为广大报考者维权,目前已获得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的法律援助。
相关新闻
公务员考试收费悬殊背后的创收冲动
最近,不少考生质疑国家公务员考试收费在不同地方有着严重的不一致,比如北京、江西收费60元,广东、浙江等地80元,陕西110元,湖北、海南收费最高,为150元,比收费最低的北京和江西高出1.5倍。(11月28日《经济参考报》)
为什么经济发展、物价水平与考生人数都不如北京、广东等地的湖北与海南,收费却比前者多出如此之多?再深入问,就是为什么统一报名、统一出题、统一考试的国家公务员考试在收费上出现如此严重的地区差距?
公务员考试各地收费悬殊考生呼吁:请让我明白花钱
20多天前,应届毕业生小陈在湖北武汉报考了200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不久后她因故来京,需要更改考试地点。按照北京人事考试网上的信息,小陈来到位于海淀区莲花苑三号楼的北京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相关手续,被告之需缴纳报名费60元。
“报名费不是150元吗?”小陈问道。“那是外地吧,北京地区的报名费向来就是60元。”工作人员回答道。这时小陈才知道原来由国家统一报名、统一出题、统一考试的国家公务员考试,其报名费用居然是有“地区差异”的。
各地收费为何标准不一热点解读“公考”5问答
不少考生疑惑:由国家统一报名、统一出题、统一考试的公务员考试,报名费用为何不同?
据悉,在收取国家公务员报考费上,各省地标准确不一致,有些数额相差还较大。譬如:北京和江西收费60元;广东、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和福建收费80元;湖北和海南收费150元。收费最高的湖北和海南,比收费最低的高出1.5倍。
对此,人事部副部长尹蔚民指出,公务员考试费用有两方面:第一,国家财政拨款,包括报名网络运行、考试试题开发、试卷印制、阅卷费用等;第二,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接受委托,按照当地物价部门确定的标准收取报名费用,主要包括考场租用、监考人员费用等,而收取的考生报名费均用于考试。据统计,公务员考试的人均成本大概在200元左右。
法律硕士状告春运涨价败诉法院支持铁道部观点
昨天(1日)下午,法律硕士郝劲松起诉铁道部春运涨价程序违法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宣判。法院驳回了郝劲松索赔5毛钱的诉讼请求。
“铁道部在2003年到2006年长达4年的时间里,每年春运都涨价,涉及一亿多旅客的切身利益,人们怨声载道,而铁道部却从来没有向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递交召开听证会申请,使人们的诉求无法得到有效的表达。”郝劲松认为,铁道部在调整列车票价时作出的《春运通知》应当报国务院批准,同时申请召开价格听证会,而铁道部并没有按照这些规定办理,属于程序上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