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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警方:奔驰车二次碾压男童不成立

  都江堰“奔驰碾童事件”初步调查结果公布,司机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捕

  昨日上午,成都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就都江堰“奔驰碾童事件”的初步调查结果向新闻媒体作了通报。本月20日下午,一名3岁孩童在都江堰“国堰宾馆”门口玩耍时,被一辆奔驰车当场碾死,事发后有报道称肇事司机涉嫌恶意二次碾压孩子。成都市公安局在情况通报中称,成都警方已经排除二次碾压可能。27日,肇事司机因涉嫌过失致使他人死亡被警方逮捕。

  事故认定排除二次碾压

  昨日上午,都江堰警方一名人员专门就“二次恶意碾压”作出回应:“通过对现场目击证人和死者姨妈的一系列调查,我们排除了二次碾压。”该警员介绍说,当日事发后,都江堰警方随后抵达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当日便对肇事司机彭永生予以刑事拘留。“我们对其进行了体内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乙醇含量19.64mg/100ml。”醉酒驾驶的标准是乙醇含量80mg/100ml以上。

  当地警方还对该奔驰车进行了车检,结果显示:手制动不合格。
  都江堰警方还提供了尸检结论:因头、胸、腹部碾压伤,致颅脑损伤合并胸腹部挤压综合症死亡。

  司机倒车是为救出孩子

  成都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李兆林在新闻发布会上详细介绍了碾压过程。他说,国堰宾馆大门口是一条具有一定坡度的弧形通道,车子上坡抵达门口下客,下坡离开。奔驰车在下坡时,没有注意到路上有个小孩,于是左前车轮压上了孩子。

  当司机发觉出了车祸时,孩子在左前车轮下面已经被推行了一段距离。司机下车发现孩子在车轮下后,倒车1.3米左右,将孩子退出来。孩子在车头前,司机倒车是为了救出孩子。“现场目击证人没有谁证实存在二次碾压。同时,孩子受伤部位集中在身体右边的肩部、头部,没有车轮从整个身体碾过的痕迹。二次碾压之说也就不成立了。”

  当有记者问为什么不以“交通肇事”而是以“过失致使他人死亡”逮捕肇事司机时,李兆林回答说,前者是后者中的一种。

来源:成都日报  编辑:杨凌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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