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知识】
七种行为被认定为商业贿赂
■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
■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
■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
■给予或收受回扣
■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
【焦点关注】
灰色地带成了反商业贿赂难点
灰色地带为商业贿赂提供了生存空间,也为反商业贿赂带来了难题,成为执法机构难以进入的沼泽地。这些灰色地带主要有三个方面:
■隐藏于人情往来中
很多交易双方原本就是亲戚或朋友,在没有商业往来之前就有礼尚往来,这在中国这样的人情社会十分普遍。可是当他们之间发生了商业交易之后,他们的礼尚往来在什么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商业贿赂,没有明确规定,也很难明确区分。
■官员权力与商业结合
一些官员的家属本身就在经商,官员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关照一些企业或者部门,而那些企业或者部门则向官员的家属提供商业交易的机会。这些交易表面上看都是正常的,政府官员在正常履行职责,他们的家属正常经商,很难将这两种行为联系在一起。
■集体的商业贿赂
有时,商业贿赂并不是直接贿赂个人,而是一个集体。贿款往往进了集体的小金库。这些小金库有时候会发生合理的开支,有时候则是大家分掉。但目前法律上没有将小金库列入犯罪查处的规定范围。
【焦点提醒】
打击商业贿赂将持之以恒
案件侦破中,当那些受贿者被警方传唤时,他们大多一脸无辜,认为他们的所作所为只是遵从了“行业惯例”,根本不值得大惊小怪。据了解,这些人大多是公司的部门主管和负责人,收入很高,受贿的那些钱只相当于他们一两个月的收入。因此,他们拿得心安理得。
上海警方提醒市民,商业贿赂作为我国打击经济犯罪的重点,将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持之以恒。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线索,可以通过4种途径向警方举报,警方将严格保密举报者的身份——
■拨打商业贿赂犯罪举报热线24025625;
■发电子邮件到gaj04@shanghai.gov.cn;
■写信投至110信箱;
■到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信访接待窗口口头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