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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沈阳7月4日讯 7月4日,由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的沈阳市苏家屯区房产产权监理办公室主任杨国鸣、产籍员李红专、朱英勇、唐连海玩忽职守罪一案,在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经法庭审理查明:四名被告人身为国家机关委托的组织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为辽宁佳地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佳地园别墅办理房产产权登记、发证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对开发商提供的资料不认真审查,没有到现场认真核实房屋,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产权证,开发商以房屋抵押办理贷款2224千余万元,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四被告人均已构成玩忽职守罪,李红专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杨国云、朱英勇、唐连海均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