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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浙江7月11日讯 备受关注的浙江省交通厅原厅长赵詹奇受贿案7月10日上午在湖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后,依法对检察机关指控赵詹奇受贿的犯罪事实全部认定,以受贿罪判处赵詹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4年至2006年期间,赵詹奇利用担任杭州市交通管理局局长、浙江省计划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杭州萧山机场工程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浙江航空投资公司总经理、浙江省交通厅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单独或者通过其女友汪某某、儿子赵广宇以“咨询费”“业务费”及“借款”等名义,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560.77万余元、新加坡币1万元和美元7.6万元。
法院据此认为,赵詹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