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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原副所长刑讯逼供打残疑犯 被判10年(图)

    昨天,北京大兴区红星派出所原副所长王玉军因故意伤害罪终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法院认定,7年前的8月,他和同事在审讯抢劫、盗窃疑犯张建设时,将其打伤,最终导致张建设右臂和左手食指被截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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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小银向记者展示儿子张建设被打伤后的照片。 记者 王一波 摄

     昨天,北京大兴区红星派出所原副所长王玉军终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罪名是故意伤害。法院认定,7年前的8月,他和同事靳超在审讯抢劫、盗窃疑犯张建设时,将其打伤,最终导致张建设右臂和左手食指被截肢。去年12月,靳超已被北京市高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残疾的张建设已在老家河南豫东监狱服刑7年了,他的刑期是19年,罪名是抢劫、盗窃。他的父亲张小银代他向大兴公安分局提出了国家赔偿,该局已经受理。

  副所长终审被判10年

    昨天早上6点半,大兴黄村,王玉立早早地出门,他要赶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高院),听哥哥王玉军的二审判决。

    7年前,王玉军是大兴区红星派出所副所长,后因涉嫌一宗刑讯逼供案而被提起公诉,一审被判有罪,获刑10年。

    昨天上午9点15分,王玉立走进北京高院第三法庭,同行的还有辩护律师张燕生等。很快,王玉军被法警带进法庭,审判员直接宣读了判决书。

    审判员还没读完,王玉军就有些激动,并和法警扭在一起,马上被三名法警强行带出法庭。一会儿后,审判员读完判决,北京高院最终维持一审判决。

    至此,红星派出所民警涉嫌打残嫌疑人张建设的案子审判终结。判决书对案情的描述,再次把很多人带回到2000年那个夏天的夜晚。

    那天是8月18日,北京正值盛夏,天气炎热。晚上7点多,王玉军带领十几人出警抓人。他们从派出所赶到旧宫镇六合庄的一家饭馆时,第一次见到张建设。

    当时,张建设和8名同样来自河南省上蔡县塔桥乡的男子,被警方抓捕。他们被手铐铐着或被腰带绑着,一个一个走进警车。瓜子脸、留分头、身高一米七几的张建设走在最后。

    此前,警方怀疑张建设等9人频繁在大兴、丰台、朝阳等地进行多起抢劫、盗窃案。在掌握线索后,警方一举将他们抓捕。

    抓捕时,张建设正和邱闯等11人在一个包间吃饭,炎热的天气让张建设没穿上衣,只穿了条灰色短裤和一双黑布鞋。多名共餐人向检察官回忆,当时他们看到,光膀子的张建设上身皮肤完好,并无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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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京华时报  编辑:杨凌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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