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调查报道及配发的《少数与多数》的短评,表达了鲜明的立场和价值判断, 对此我们深表认同。因为动迁公正与否,事关上海城市发展大局,事关社会公平和公正,事关动迁双方合法利益的平行保护。早报评论员不否认,围绕旧城改造、市政建设所展开的动迁,多年以来,一直存在着被动迁户弱势而动迁方强势的全国性现象,以致许多时候,被动迁户的切身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如今,国家颁行《物权法》,政府则对动迁条例作出相应的修改和完善,整个局面已有改观。然而,随之而来,多年间存在的少数被动迁户借动迁之机,采取种种非法手段大发“动迁财”的丑恶现象,也随之呈蔓延态势,在一些动迁区块和项目中,已发展到实在不像话的程度。譬如,上述那个一年之内7次结婚7次离婚的市民,其户口资料不断出现在不同区块的拆迁工作人员的案头。显而易见,她是钻了国家保障公民婚姻自由的法律空子,她如此“不要脸”,无非就是不择手段骗取非法的动迁补偿罢了。遗憾的是,与《物权法》相配套的各项事关拆迁的行政规章,对上述“合法婚姻”背后近乎无耻地骗取动迁补偿的丑恶行径,居然找不出有针对性的制止条款。令人不吐不快的是,有关部门和动迁机构,针对部分被动迁户种种“不要脸”之丑行所表现的无可奈何与软弱,固然与规制的不完善有关,但这决不是放任这类丑行愈演愈烈的推脱理由。我们以为,这与有关部门和动迁机构消极理解法律法规,消极理解公民权利保障,消极理解依法办事,消极理解“不能激化矛盾”、“保持社会稳定”之类相关指示因而无所作为大有关联。正因为如此,动迁才由时不时出现“野蛮拆迁”发展到如今对被拆迁户的无原则迁就。
也即,事情才会从一个极端演变为另一个极端,令“听话”、顾全大局的动迁户感到吃亏上当,造成新的不公。今天的上海,法制社会轮廓初显。围绕“上海动迁”,动迁方包括审核批准动迁的政府机构,固然要不打折扣地守住不损害被动迁户合法利益的法制底线,坚决杜绝动迁中“动粗”甚至不惜采用“野蛮”手段。反过来,政府虽说不能只向被动迁户灌输“顾全大局”之类的空洞说教,不能图占老实人的便宜,但作为被动迁户,也得讲点最起码的道德与人格,守得住获取动迁补偿的法律与做人道德方面的底线。与拆迁相关的社会公平和公正,包含互相关联的五个方面:其一、对被动迁户合情合理合法的补偿不能搞短斤缺两;其二、对部分被动迁户投机取巧的各种丑恶行径,必须予以不留情面的揭露和抨击;其三、对已被揭露的借机多头侵吞动迁补偿的被动迁户,其非法所得务必坚决追缴。此风不刹,今后的“上海动迁”只会越来越难,直至演变为“动弹不得”;其四、对非法“动迁中介”务必予以坚决取缔,并追缴非法的中介所得;其五、沪上立法机构应抓紧编织与《物权法》无缝衔接的相关配套法规,以既确保被动迁户的合法利益,又让“不要脸”的部分被动迁户无空子可钻。就以上五个方面,有关部门和动迁机构必须有所作为,沪上各媒体理当予以主动配合,决不能只做“壁上观”。
我们相信,只要沪上的广大动迁工作者在动迁工作中做事公正、不谋私利,沪上绝大多数市民和社会主流舆论,一定会从道义层面支持你们的工作。早报还要吁请有关部门及背后的政府要依法硬起来,不能听任少数人在拆迁补偿过程中冲破社会道德底线,败坏社会风气。要知道,无原则地用金钱哄住的稳定绝不是什么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