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

中国江苏网江南时报法治周刊
中国江苏 > 大案纪实 > 稿件库 > 正文
抢亲犯了哪宗罪? “爱情”给法院出了一道难题

  “荞面饸饹羊腥汤,死死活活相跟上。”陕北民歌里这句爱情宣言,竟然隐藏着法律风险。一年前,陕西省横山县的小崔得知恋人就要成为别人的新娘,带人埋伏在迎亲路上,挥舞砍刀钢管,抢回恋人,两人远走高飞。
  仅仅5天之后,两人就被警察寻见。爱情诚可贵,法律价更高。这桩抢亲案,犹如一石落水,激起千层涟漪,——它属绑架?寻衅滋事?限制人身自由?还是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
  12月21日,此案一审宣判。陕西省横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抢亲主犯小崔有期徒刑2年,其余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至3年。罪名:寻衅滋事。

  案件回放:当恋人将要成为别人的新娘

  “6名被告人公然藐视国法,严重损害社会公德,在人员众多的娶亲场合起哄闹事,阻拦迎亲车队,公然挟持新娘,持砍刀砸烂车辆玻璃,砍伤迎亲人员,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21日上午,横山县法院宣布的判决书,描绘出案件的轮廓:
  2004年农历十月,女青年马某经人介绍与郑某订婚。2006年12月11日,两人登记结婚。登记结婚前夕,马某与崔某相识,并交往密切。
  2006年12月17日,马某将与郑某完婚。崔某得知这一消息,已经很晚。16日下午,他纠集鱼某、高某、呼某等人,称自己女友被其家人骗回,第二天就要结婚,让这三人再找些人,在迎亲路上把人抢回来,并让高某带上砍刀、钢管等凶器。
  17日,正值马某家乡横山县响水镇逢集,马某与郑某按照当地风俗举行结婚迎亲仪式。当日清晨,鱼某、高某等人分别又找来多人在榆林一家宾馆门前集合,分乘四辆车来到响水镇富源村。其间,崔某对所有人进行了详细的分工:高某车上的人负责抢人;鱼某车上的人负责阻挡迎亲人员并设置障碍;呼某车上的人负责接应,防止新娘跳车;他自己则驾车拦截迎亲车辆。
  当日上午11时许,迎亲车队途经富源村口,崔某驾车拦住车辆,其他人也下车围了过来。新娘马某所乘婚车的司机见状锁住车门。但车玻璃被砍刀砸烂,马某被拉下车后抬走。迎亲人员郑某上前阻挡,被砍伤手部及嘴唇。
  此后,崔某带马某开始逃亡,同年12月22日被抓获。

1 2 下一页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编辑:杨凌青  作者:台建林      
【收藏: 365Key ViVi】 【打印预览】 【大字 中字 小字】 【论坛讨论】 【关闭窗口
上下篇导读
更多“抢亲犯了哪宗罪? “爱情”给法院出了一道难题”的相关信息
广告
网友评论
抢亲犯了哪宗罪? “爱情”给法院出了一道难题 请您注意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中国江苏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网名:
评分: 5分 4分 3分 2分 1分
        

网络实名:中国江苏网、中国江苏、江苏网、江海网,通用网址:中国江苏网

江苏省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