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

中国江苏网江南时报法治周刊
中国江苏 > 大案纪实 > 稿件库 > 正文
澳门欧文龙贪污案宣判:41项罪名中40项被判成立

据香港媒体报道,澳门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贪污案,30日下午在澳门终审法院宣判,欧文龙被控的41项控罪中,有40项被判成立。

51岁的欧文龙于2006年12月6日晚被廉署人员拘捕,怀疑他受贿并清洗黑钱,涉案贿款达八亿元。2007年8月1日,欧文龙经终审法院预审,被控受贿作不法行为罪、清洗黑钱罪、滥用职权罪、经济利益罪、虚假声明罪、财产来源不明罪。

案件去年11月5日在终审法院开审,经过14堂聆讯,法庭传召逾百名控辩双方证人。

欧文龙为澳门开埠以来涉嫌贪污渎职受审的最高职级的官员。根据澳门《司法组织纲要法》司级官员在担任职务时作出的犯罪及轻微违反的案件,直接交由终审法院审判。

另外,欧文龙亲属及商人亦涉嫌行贿和洗黑钱案。3名被告包括欧妻陈明瑛、商人何明辉及陈东生至今仍失踪。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杨凌青      
【收藏: 365Key ViVi】 【打印预览】 【大字 中字 小字】 【论坛讨论】 【关闭窗口
上下篇导读
更多“澳门欧文龙贪污案宣判:41项罪名中40项被判成立”的相关信息
广告
网友评论
澳门欧文龙贪污案宣判:41项罪名中40项被判成立 请您注意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中国江苏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网名:
评分: 5分 4分 3分 2分 1分
        
4热门排行文章
4图片纵览

网络实名:中国江苏网、中国江苏、江苏网、江海网,通用网址:中国江苏网

江苏省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