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江苏省重点新闻网站
 设为首页
天气 | 交通 | 彩票 | 影院
电视 | 供水 | 电力 | 邮箱
理财 | 收藏 | 高考 | 医院
团购 | 景区 | 展览 | 曝光
 
 
         
中国江苏 > 大案纪实 > 法治周刊 > 2007-01-27 > 法援天地 > 正文
 

警方人士教您遇贼自卫高招


http://shehui.jschina.com.cn  2007-1-27 10:34:47  

    发现小偷设法抓获但不能伤害他

    临近年关,居民们可要提高警惕,小心贼上门。日前,一名读者向本报法律顾问讨教防贼高招。

  现将他的来函摘登如下:

  前不久,我居住的小区遭到小偷的“光顾”,邻居家中损失了几百块现金。最近晚上我总是彻夜难眠,因为我害怕小偷的再次光临。由于我家住在二楼,虽然安装了防盗窗,但外人还是很容易从一楼院子的平台爬上来,安全系数不高。现在临近春节,每年这时候,失窃事件发生较多,现在我每晚临睡前都将窗户关得严严实实,就怕小偷进门。

  我想问一下,我丈夫长期不在家,家里除了我还有一名七十多岁的老人和小孩,为了安全,我能不能在家里备用一些武器防身,如果真的遇上了小偷,我的行为是不是自卫,如果将小偷砍伤,是不是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另外,能不能介绍怎么防贼最有效。

  本报法治新闻周刊顾问江苏省公安厅宣传处处长陈旭答复:

  为了防小偷,你可以采取一些必要的防范措施,如锁紧门窗、准备一些自卫工具等。但对小偷实施自卫必须把握好时机、掌握好分寸。一般情况下,如果小偷被发现后,没有对你及家人实施伤害行为,你可以报警或设法将其抓获、赶走,但不能伤害他;如果小偷为抗拒抓捕,对你及家人实施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你可以实施自卫,即使将小偷砍伤,也是正当防卫,不负法律责任,但如果小偷已停止侵害或失去反抗能力,就不能再伤害他,否则就要负法律责任。

  另外,给读者几点小提醒。进出能随手关门,或将贵重物品放在远离窗户的地方。家中少放现金,防盗门要有反锁的习惯。贵重物品要尽量分散放置,将大额现金存入银行。遇到带有凶器的歹徒时一定要保持冷静,沉着应对,不要贸然行动,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记住歹徒的体貌特征等,为警方侦查破案积极提供线索。

编辑:杨凌青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张易 黄蕾       
【收藏: 365Key ViVi】 【打印预览】 【大字 中字 小字】 【论坛讨论】 【关闭窗口
更多“ 警方人士教您遇贼自卫高招”的相关信息
 下一篇: 简讯 [2007-1-27 10:35:19]
 
网络实名:中国江苏网、中国江苏、江苏网、江海网,通用网址:中国江苏网

江苏省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 苏ICP备-010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