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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房连环雇工引发索赔官司


http://shehui.jschina.com.cn  2006-12-30 9:46:15  

   去年9月,溧水村民夏攸云家里的房子需要维修和粉刷,找到凌保强。双方说好做点工,每人每天45元工钱。施工过程中,凌保强将在夏攸云家做工的事告诉了同行罗吉瑾,罗表示也愿意去做工。同年9月13日早晨,罗吉瑾没通知夏攸云就到他家做工去了。上午10时许,夏攸云回家后发现凌、罗二人在说话,不认识罗吉瑾的他也上前攀谈起来。

  中午,三人一起吃饭,且都喝了酒。下午,罗吉瑾在粉刷二楼阳台顶时,不小心从跳板上摔了下来,当场被送往医院救治,后被诊断为腰椎压缩性骨折,达十级伤残。对于他的索赔要求,凌保强和夏攸云都认可。罗吉瑾认为凌保强承包了夏攸云家的工程,并雇请自己做工,他们二人都逃不了干系,于是将两人告上法院,索要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的赔偿6万余元。

  “我没有承包工程,我只是做点工,他受伤是他自己造成的,跟他人无关。”凌保强提出自己与罗吉瑾同工同酬,都是雇员身份,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溧水县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夏攸云是雇主,理由是虽然夏攸云没让凌保强找人做工,但他知道罗吉瑾来做工后不但没反对,还提供了午餐,可见他对罗吉瑾在他家做工是默认的,双方之间是雇佣关系。

  罗吉瑾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伤,夏攸云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罗吉瑾明知道工作时不能喝酒,却仗着酒量好,认为喝了没关系,自己也存在重大过失。近日,溧水县法院判决夏攸云赔偿罗吉瑾1.8万余元。

  (文中人物系化名) 

编辑:杨凌青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殷文静 朱道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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