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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优生优育权”案即将开庭http://shehui.jschina.com.cn 2006-12-30 9:46:34
10月怀胎,却产下了残疾儿子。孩子的母亲认为,这是医院“不负责任”造成的,于是将这家医院告上法庭索赔2万余元。日前,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受理了这起该市首例被诉侵害“优生优育权案”。 今年26岁的张某诉称,去年10月,她怀孕24周后,到城东一家医院做产前检查。检查时,其向该院提供了一份她此前在其他医院的检查报告,说明自己因工作原因长期接触电脑,可能对胎儿发育产生不利影响。当天检查后,该院与张某签订了协议,认定张为高危产妇,要定期跟踪检查。但此后的B超检查中,这家医院未能对她腹中胎儿查出卫生部明文规定的应当查出的胎儿畸形疾病。 今年1月,张某生下儿子天天。经医院检查,天天患有严重的先天性脊柱畸形疾病,可能落下终身残疾。张某认为,如果医院B超检查发现,她怀的孩子是畸形,她完全可以选择流产。但医院的“不负责任”,使她丧失了选择优生的机会,损害了她的“优生优育权”。于是,她将这家医院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2万余元。 据悉,法院将于近日开庭,审理这起特殊索赔案。 编辑:杨凌青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殷文静 通讯员 玄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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