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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 > 大案纪实 > 法治周刊 > 2007-03-10 > 律政行动 > 正文 | |||||
律师解答http://shehui.jschina.com.cn 2007-3-12 13:31:44
方先生:我和村镇建设综合开发服务公司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现在开发公司不仅不按期交付房子,还不按规定落实房屋位置。问能不能要求开发公司承担责任? 律师:拆迁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要承担违约、赔偿等法律责任。方先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公司履行拆迁安置协议并承担违约责任。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朱先生:妻子到医院去做计生手术,结果医生将节育环放进了子宫,后来通过两次手术才将节育环取出。对此医院称这是手术并发症,不愿承担责任。问医院是否要承担相关责任? 律师: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在鉴定结论认定医院存在医疗事故的情况下,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医疗事故引起的赔偿等事宜,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徐先生:舅舅在门诊买了两瓶治牛皮癣的药。吃了两天身上起了水泡,不能走路。医院承担了1万多元医药费后就拒绝继续承担医疗费,问可以向医院要求今后的治疗费用吗? 律师:可以向当地的卫生行政管理机关反映,要求卫生行政管理机关核查该药品的销售者是否具有药品销售资质,确认该后果是否属于药物中毒行为。如销售者没有药品销售资质,或因销售药品引起药品中毒,受害人可以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对此事件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致害单位或者个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周先生:今年购买了徐州一家水泥厂的10吨水泥,货提来后,水泥根本不能用来制造水泥制品,给自己的企业带来了不少损失,问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水泥是否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周先生可以向当地技术监督局申请产品质量鉴定。如果鉴定出该厂提供的水泥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周先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要求水泥厂退货,返还货款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编辑:杨凌青 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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