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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享有过年压岁钱所有权

本报顾问:应加强孩子消费观念引导

http://shehui.jschina.com.cn  2007-3-12 14:13:28  

    压岁钱的所有权到底属于家长还是孩子呢?日前,一名读者向本报法律顾问寻求帮助。现将他的来函摘登如下:

  顾问同志:

  你好,我是一名公务员,家住南京城南某小区,我儿子今年12岁。在今年春节期间,由于走访亲戚、同事,还有各种饭局、应酬等都有不少小孩在场,我发出去了将近有5000多元的红包,不过我的儿子也有不少压岁钱进账,收到了大约有6000多元,可以说基本持平。于是我动员儿子把这笔钱上交给我,但没有想到的是,他居然不同意,经过再三协商,他也只同意交出其中的三分之一,其余三分之二由他自己支配管理。我非常生气,4000多元也不是一个不小的数目,小孩子自制力不强,管这么多钱会出事的,于是我坚持要他全部都交出来用于交学费等费用。但我儿子却坚决反对,很不服气地和我说:“压岁钱是给我的,又不是给你的,你没有权力收走,”我也不是一个不讲理的家长,只是不放心小孩子自己管理数目不少的钱,怕他乱花钱,养成不良的习惯。请问顾问同志,孩子收到压岁钱到底归谁,究竟如何处理才妥当呢?

  本报法治新闻周刊顾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刘红兵答复:

  读者同志:

  你好!你提出来的问题应该也是不少其他家长们经常遇到的问题。我国是个人情社会,特别讲究礼尚往来,类似情况似乎已成为我们现实生活的一部分。如果仅从法律角度分析,你的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压岁钱归谁所有?二是孩子是否可以随意动用?

  关于第一个问题,我国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给压岁钱在法律上是一种赠与行为,一般情况下,接受赠与后,赠与行为即发生法律效力,赠与物归受赠人所有。接受赠与是每个公民都享有的民事权利,不分成年与否一律平等。因此,你儿子享有受赠压岁钱的所有权是没有疑问的。

  关于第二个问题,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这条规定针对的是未成年人对外活动中的行为能力,也就是说,如果你儿子拿钱到外面从事了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称的活动,家长可以主张交易无效,索回钱财。因此,你的担心在法律上是不必要的。

  但我们认为,这可能还不是一个单纯的法律问题,而是涉及到对孩子的教育引导,培养其良好的品质和消费观念的大事。据报载,有的家长引导孩子将压岁钱捐给家庭困难的同学或者希望工程等,这也不失为一种妥当的处理。

  本报记者 黄蕾 整理

编辑:杨凌青  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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