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江苏省重点新闻网站
 设为首页
天气 | 交通 | 彩票 | 影院
电视 | 供水 | 电力 | 邮箱
理财 | 收藏 | 高考 | 医院
团购 | 景区 | 展览 | 曝光
 
 
         
中国江苏 > 大案纪实 > 法治周刊 > 2007-03-10 > 法援天地 > 正文
 

公司玩“人间蒸发” 法援出手帮民工讨回万元血汗钱


http://shehui.jschina.com.cn  2007-3-12 14:15:09  

    本报讯 (记者 黄蕾 通讯员 黄涛) 南京一家公司拖欠万元员工工资后“人间蒸发”。近日,南京市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出手相助,为打工人员讨回一年工资。

  22岁的打工女满某自2006年2月开始在南京的一个广告公司上班,约定工资每月1400元,至2006年12月,公司共拖欠工资12800元未付,满某多次向公司老板陈某讨要,陈某遂于2006年12月12日书写了欠条,签字并加盖了公司的印章,目前公司要搬迁,满某在讨要未果的情况下于2006年12月19日来到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要求以诉讼的方式讨要工资。据满某介绍,公司的办公地点原在丹凤街,这两天已搬到了广州路的随园大厦。

  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此案后,当即指派给联和律师事务所的刘福军办理。刘律师根据满某介绍的公司地址实地核查,却发现公司并没有在随园大厦办公,进一步调查后发现公司的注册地在高淳县漆桥镇河滨路,但没有实际的办公地址。公司自丹凤街搬出后,下落不明,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某电话联系,电话已停机。至此,本案陷入僵局,该公司为皮包公司,陈某给满某设置了圈套。从法律上讲,该案只能起诉公司,但诉讼管辖地不明,若到高淳县法院立案,采取公告的方式送达,既耗时,诉讼成本又高,最终追回工资的可能性又极小,并且超出鼓楼法律援助中心的援助权限。此时,满某提出知道陈某的父亲地址,根据满某提供的地址,刘律师找到了在南京汉口路经营小吃的陈父,在刘律师的努力下,最终陈父答应帮助联系其儿子。但就在此后不久,由于满某讨薪心切,找来了南京电视台的记者上陈父处讨要工资,记者在没有完全了解案情的情况下,贸然对陈父曝光,使得陈父大为光火,态度急转直下,刘律师第二次找其协调时,陈父不再愿意配合,为此刘律师又反复与其沟通,取得了陈父对满某的谅解,之后,刘律师又两次上门与陈父协调,并设身处地为他出谋划策,共同商量解决办法,在刘律师的建议下,陈父主动到尚欠刘某公司工程款的单位要款,于2007年1月30日,陈父给付了满某1万元的工资,另有陈父本人书写了尚欠2000元的欠条给满某,满某十分感谢。

  

编辑:杨凌青  来源:江南时报      
【收藏: 365Key ViVi】 【打印预览】 【大字 中字 小字】 【论坛讨论】 【关闭窗口
 上一篇: 东台实行法援和人民调解对接 [2007-3-12 14:14:48]
 
网络实名:中国江苏网、中国江苏、江苏网、江海网,通用网址:中国江苏网

江苏省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 苏ICP备-010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