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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与证不一 疑犯免被追诉http://shehui.jschina.com.cn 2007-5-26 9:45:44
嫌疑人张某于2005年7月28日下午伙同他人至沭阳县塘沟镇某村,采取翻墙入室的手段,窜至居民家中盗窃,于2007年1月22日被沭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金2000元。办案检察官在审查该案时,发现张某的年龄与身份证号码登记不一致,立即深入出生地与户籍所在地进行调查复核,最终证明张某在实施盗窃行为时还差3天才满16周岁,后经研究决定,沭阳县检察院建议该县公安机关对涉嫌盗窃的罪犯张勇作撤案处理。 沭检轩 编辑:刘静 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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