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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成立 “社区阳光观护中心”http://shehui.jschina.com.cn 2007-5-26 9:46:26
本报讯 江苏省镇江市首家“社区阳光观护中心”近日在该市京口区酒海街社区成立。今年年初,该市京口区检察院牵头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共同出台了《关于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暂行规定》,提出对涉嫌轻微刑事犯罪的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在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后,将其交社区观护帮教3至6个月,以确保其不再危害社会。“社区阳光观护中心”的成立,为观护工作提供了有效的组织机构保障。贾永平 编辑:刘静 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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