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江苏省重点新闻网站
 设为首页
天气 | 交通 | 彩票 | 影院
电视 | 供水 | 电力 | 邮箱
理财 | 收藏 | 高考 | 医院
团购 | 景区 | 展览 | 曝光
 
 
         
中国江苏 > 大案纪实 > 法治周刊 > 2007-05-26 > 检查前沿 > 正文
 

镇江:成立 “社区阳光观护中心”


http://shehui.jschina.com.cn  2007-5-26 9:46:26  

  本报讯 江苏省镇江市首家“社区阳光观护中心”近日在该市京口区酒海街社区成立。今年年初,该市京口区检察院牵头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共同出台了《关于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暂行规定》,提出对涉嫌轻微刑事犯罪的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在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后,将其交社区观护帮教3至6个月,以确保其不再危害社会。“社区阳光观护中心”的成立,为观护工作提供了有效的组织机构保障。贾永平

编辑:刘静  来源:江南时报      
【收藏: 365Key ViVi】 【打印预览】 【大字 中字 小字】 【论坛讨论】 【关闭窗口
 上一篇: 国企经理疯狂敛财68万余元 [2007-5-26 9:46:14]
 下一篇: 盗窃露馅拔刀 涉嫌抢劫被捕 [2007-5-26 9:46:44]
 
网络实名:中国江苏网、中国江苏、江苏网、江海网,通用网址:中国江苏网

江苏省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