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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 > 大案纪实 > 法治周刊 > 2007-05-26 > 检查前沿 > 正文 | |||||
检察官获证据巧破“集体翻供”案http://shehui.jschina.com.cn 2007-5-26 9:46:58
本报讯 (通讯员 周嘉英 马骏) 因害怕被撤销缓刑,遭到数罪并罚,涉嫌盗窃的被告人在被押往开庭的路上与同案犯串供,以致当庭集体翻供。此案延期审理后,经检察官查获关键证据,得以顺利起诉。 被告人王超、王越、曾江华系四川籍来锡打工的同乡。其中被告人王超因犯抢劫罪,2006年被四川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目前正处缓刑考验期。去年底三人在无锡市东亭镇共同盗窃,涉嫌犯罪被抓获归案。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三被告人均如实供述了共同盗窃过程。今年4月23日,本案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超当庭翻供,否认参与盗窃,并提出当晚在医院挂盐水,没有作案时间。其余两名被告人也同时翻供,称王超没有参与。 面对这一突发情况,公诉人冷静作出分析判断立即建议休庭,连夜会同侦查人员走访医院、复核案发及抓获经过、讯问过程,医院并没有王超的就诊记录,初步否定了翻供理由。 在获得这一关键证据后,公诉人再次讯问三名被告人。从4月28日,被告人曾江华、王越在庭上如实供述了盗窃犯罪过程和翻供经过,并与被告人王超当庭对质,王超只能低头认罪。 编辑:刘静 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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