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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 > 大案纪实 > 法治周刊 > 2007-05-26 > 法制综合 > 正文
 

宿豫:工作不落实负责人写检讨


http://shehui.jschina.com.cn  2007-5-26 10:00:05  

  本报讯 (通讯员 陆迅 粟玉 记者 曹倩) 近日,宿迁市公安局宿豫分局在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中,出台了《建立工作不落实情况通报制度》,以切实解决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工作拖拉,措施不落实、不到位这一顽症,有效解决了中层梗阻、工作不落实的问题,增强了局党委和领导班子的权威,有力推进了各项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

  《制度》规定:一是明确抓落实工作责任。全局各单位对落实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均要主动抓好落实。局领导要定期到分管责任单位督促指导工作,并在每月的局务会上汇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机关牵头部门要及时掌握牵头工作在全局的进展情况,认真抓好督促、检查和指导。二是对重点工作等实行跟踪督察(查)。全体民警要养成务实苦干的精神和快捷高效的作风,脚踏实地,讲求实效,不放过任何细节问题,坚韧不拔地推进工作,努力营造全警参与落实、人人重视落实的强烈氛围。三是严格工作不落实责任通报备案制度。对工作中存在落实不力、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的责任单位,在网上通报全局,并记录备案。两次被通报记录备案的,责任单位负责人写出书面检讨或情况说明;三次被通报记录备案的,取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并提请局领导对其诫勉谈话。凡发现工作未落实的均要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编辑:刘静  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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