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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非法经营出国劳务案主犯领刑10年http://shehui.jschina.com.cn 2007-5-26 10:07:39
本报讯 (通讯员 解宣庆 吴瑛) 近日,连云港市东海县人民法院对非法经营出国劳务案的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作出判决:冯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罚金50万元;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罚金30万元;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罚金30万元;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3万元;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3万元。 冯某、李某、郭某等均系东海县人,2005年11月至2006年7月,在不具备外派劳务中介经营资格的情况下,以连云港市某经济文化发展中心的名义非法招收去吉尔吉斯斯坦劳务人员465人,非法经营额达1000余万元。 2005年7月,周某、吴某在明知无对外劳务中介资质的情况下,在该县境内招收赴马来西亚劳务工人24名,每人收取人民币26000元至29000元不等的出国费用,共计收取人民币67万元。 编辑:刘静 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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