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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离奇丢失 责任该谁承担


http://shehui.jschina.com.cn  2007-6-11 15:13:03  

  本报讯(记者 梅楠 实习生 崔婷婷)昨日,南京市民马先生委托南京速捷快运公司运送的一批货物竟在途中离奇丢失,要求快运公司给予赔偿,却迟迟得不到答复。

  马先生告诉记者,今年5月7日,搞批发的马先生委托南京速捷快运将72件电线运送到苏州,后南京速捷快运又委托给了南京邓军物流中心。5月8日,邓军物流运送货物的司机给马先生打电话,说运送的电线少了32卷,为免责罚,坚决不肯再送货。得知货物丢失,马先生立即找到南京速捷快运公司,要求对此事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解释,并按价予以赔偿。南京速捷快运公司一负责人称,他们并不知道货物是怎么丢失的,况且当初已经委托邓军物流中心运送这批货物,因此货物丢失的责任在邓军物流。马先生又找到邓军物流中心,但得到的答复是:邓军物流并没有与马先生直接打交道,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两头碰壁的马先生一直与南京速捷快运交涉,要求按价赔偿,但该公司竟扬言,要不就投诉,要不就自己去找邓军物流。马先生说,当初他亲自按照每件10卷的规格包好的电线,没想到竟在途中离奇丢失了32卷,价值约为5000块,而速捷快运和邓军物流互相推卸责任,致使他至今仍未获得赔偿和合理的解释。

  记者联系到了南京速捷块运公司,一名纪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因为公司的委托人是邓军物流中心,他们也曾就马先生的货物丢失一事与邓军物流交涉过,但邓军物流中心说因未支付运费,只答应赔偿300-500元。该负责人同时指出,如果马先生有意走法律途径,公司同样会起诉邓军物流中心。

  南京鸿远律师事物所席律师认为,南京速捷快运公司受马先生的直接委托,与马先生属委托代理合同关系,对于委托人的财产损失,南京速捷快运公司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编辑:杨凌青  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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