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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 > 大案纪实 > 法治周刊 > 2007-06-16 > 律政行动 > 正文 | |||||
律师解答http://shehui.jschina.com.cn 2007-6-16 8:56:39
吴先生我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不服上诉,中院改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不服申诉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指定中院重新审理。中院已经开庭审理,至今没有审理结果,请问此案有无具体审理期限? 律师: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再审案件审理相关程序的规定》作为再审案件,一般在至当事人接收到再审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之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经过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你可以向目前审理此案的上级法院反映,也可以向人大等监督机关反映此类情况。
赵先生:在房地产开发公司订了一套房子,原本应该交付房子,但到目前为止房子还没交付。怎么样能拿到房子? 律师: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依据合同的约定去完全的适当地履行这一份合同,依照这个合同的约定去履行,并且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因为对方的违约行为给你造成的损失。
严女士:怀孕8个多月,到当地的一家医院做产前检查,医生要求挂水,挂水进行了五天。第五天挂水出现身体抖动和腹痛达半个多小时,医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继续输液。第二天到医院检查时,发现胎儿已经死亡。医院是否应承担责任? 律师:你可以向当地医学会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对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的话,可以向省医学会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如果医院在治疗的过程中间存在过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医院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丁先生:儿子在学校逃课被老师打的耳朵听不见声音。后来经过医院检查,发现是耳神经损害。当地公安机关经过鉴定是轻伤。但是鉴定结果至今没拿到,该怎么办? 律师:可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反映这个情况,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诉讼。在诉讼当中,你应该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你儿子受损害的行为就是老师的行为引起的。至于鉴定结论可以在诉讼的时候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这份鉴定结论。只有在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你诉讼主张才能得到法律上的支持。 编辑:刘静 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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