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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课上女生手臂摔成九级伤残
学校和肇事学生共同赔偿
http://shehui.jschina.com.cn 2007-6-30 9:50:22
本报讯 (记者 殷文静 通讯员 雨研)在南京某小学的一节体育课上,一名调皮的男生跑步过程中突然停下来,导致紧随其后的一名女生当场摔倒,右臂严重骨折,构成九级伤残。近日,雨花台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审理。 2005年4月29日,在南京某小学的一堂体育课上,体育老师将同学们分成4组进行慢跑,在慢跑快结束准备做热身操时,体育老师忽然发现班里的女生张玲的右肘变了形。了解后,她才知道原来在整个慢跑过程中,男生陈辰一直跑在张玲的前面,但他一直都跑得时快时慢,在跑步快要结束时,他突然停了下来。张玲一时刹不住脚,在用前臂推了陈辰的后背一下后,就摔在了地上,手臂摔变形了。体育老师急忙将张玲送到医务室治疗。发现情况严重后,校方又将她送到附近医院就诊。医院诊断结论为右孟氏骨折,院方同时发现,张玲的右肘部以前就有过外伤。后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去年4月,张玲将学校和陈辰告上雨花台区法院,索赔9.9万元。 庭审中,张玲的家长表示,学生在学校进行群体激烈运动时,学校应该尽到管理和保护的义务。当时,陈辰时快时慢的跑步应该引起老师的注意,并予以制止,因此学校负有一定责任。学校则认为这次事故与旧伤有很大关系,而且家长事先也没有告诉学校孩子有旧伤。校方还表示,事发后已经及时将孩子送到医院,而且平时也经常进行安全教育,不应承担责任。陈辰的家长认为摔倒是因为张玲的体质问题,而且受伤后,其家长没有听从医院建议立即住院治疗,自身也有责任。后法院委托鉴定单位重新进行鉴定,结论为九级伤残是这次的事故造成的。 法院审理认为,造成张玲摔倒的直接原因是陈辰突然停止慢跑。但对于陈辰时快时慢的异常表现,学校没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应承担25%的责任。而张玲右肘曾经受伤,监护人没有告知学校,受伤后没有遵医嘱及时住院治疗,也应承担25%责任。陈辰承担50%的责任。据此,近日法院判决学校赔偿1.4万余元,陈辰赔偿3.1万余元。 (文中人物系化名) 编辑:刘静 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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