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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建邺法援中心出手为民工讨公道钢管砸伤手指老板推责拒赔
http://shehui.jschina.com.cn 2007-7-21 11:00:14
本报讯(记者黄蕾通讯员晋御风)工作中钢管意外砸伤手指,工地老板推责拒绝赔偿,并将前来讨钱的受伤民工暴打一顿。日前,该民工在南京建邺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讨回了应得赔偿。 陈杨今年35岁,住在江苏省宿豫县侍岭镇盛湖村。2006年6月16日上午,陈杨遇到回家探亲的老乡刘某,刘某告诉陈他正在南京打工,且收入不菲,陈见刘某手拿手机,混的不错,便问他所在工地需不需要人手干活,刘某答应回工地去问一问老板。随后,刘某询问后,就领着陈杨去了南京工地打工。工地老板答应每天给陈杨60元,陈满天欢喜地接受了此条件,在该工地上打工了。2006年7月,一日早晨6点多钟,陈杨准备上楼去干活,就在他手抓住钢管准备爬到楼上干活时,钢管突然掉了下来,正好砸在陈杨左手的中指和食指上,当时陈就感到疼痛难忍,鲜血直流。老板见此情景,立刻派了一名工人陪同陈杨去离工地很远的南京栖霞区迈皋桥医院看病。当时医院要求陈杨交3000元押金住院治疗,交完押金后,医院只做了一个小手术,然后给陈杨挂了一瓶水之后,陈杨就回到了工地。此后,工地的两位负责人一直互相推卸责任,不愿意再拿钱出来给陈杨看病了,无奈之下陈杨报了警。在警察的调解下,一负责人给了200元让陈杨继续挂水治疗。过了1个多月,当陈杨再到工地继续讨要医疗费和生活费时,遭到了一位姓宋的负责人及其妻子和妻子哥哥的殴打,陈杨只好又报了警。警察告诉他最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不要再去工地。在这种情况下,陈杨才找到了南京建邺区法律援助中心,希望得到帮助。 南京建邺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此案后,经过调查了解到,陈杨是苏北的一位普通的农民,妻子早已和他离婚,有两个孩子和老母亲,全靠他在外打工维持生活,家庭十分贫穷。由于这次在工地受伤,没有了经济来源,一家人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鉴于此情况,建邺法律援助中心一方面审查核实条件,一方面立即指派南京衡理律师事务所的何进律师,为陈杨提供所有必要的法律援助,以期早日帮助他渡过难关。 何进律师在进行了必要的调查,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后,受委托一纸诉状,将江苏盐阜建设集团公司工地的两名负责人张玉云和宋鱼告上法庭。在庭前调解的过程中,何进律师代表陈杨和工地的两位老板进行了耐心细致、有理有节的谈判,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说服了该工地的两位负责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答应就陈杨受伤一事作出必要的赔偿。 最终,陈杨在协议上签字后立刻拿到了工地赔偿给他的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共计2500元。农民工维权历来是十分复杂和艰难的事情,农民工本来就是弱势群体,加上农民工本身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不是在事故发生后过了时效才想到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就是采取过激的方法来企图达到自己的目的,从而错失了最佳时机。南京建邺区法援中心提醒广大民工,遇到问题时,最好要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求助。 12348热线 编辑:wangxun 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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