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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补偿金引起家庭财产纠纷法院判决死者家庭成员平等享有继承权
http://shehui.jschina.com.cn 2007-7-28 14:30:27
一场车祸使正值壮年的沙某饮恨黄泉,而更令人始料未及的是,他的身后事竟让他的亲人引发了一场继承权官司。 去年7月,家住江苏省海门市刘浩镇的沙某因一场车祸身亡。为向肇事者索赔,死者的父母、妻子及女儿一起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肇事方愿意向死者亲属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费等共计人民币17.5万元,另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共8万元。在执行中,肇事方实际付给死者家属的死亡赔偿金12.3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5万元。而这两项金额都被死者妻子施某一人拿去,死者的父母分文未得。经与儿媳妇交涉未果,死者的父母将儿媳妇告上了法庭。 庭审中,当法官问及施某为何不分给公婆时,施某称,自己要抚养孩子,等她把孩子养大后再给付。法官多次做工作均遭到施的拒绝。据此,海门法院经审理认为,死亡赔偿金是肇事者对死者本人的经济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是肇事者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本案的实际,施某拿到的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这两项钱款,应由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即原、被告各人平等享有。 近日,海门法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应给付原告赔偿款人民币6.9万余元。 作者:陆驰 施学新 记者 殷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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