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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 > 大案纪实 > 法治周刊 > 2007-08-04 > 绝对法眼 > 正文 | |||||
没尽法定救助职责属行政不作为(法边浅唱)http://shehui.jschina.com.cn 2007-8-4 9:02:35
“救命!我们船遇到风浪,危险!救命!” “你们在哪个位置?” “长江B4号,崇明开往上海方向。” “几号?是14还是4?” “是4,4号……” 2005年3月11日凌晨,纪翠平夫妇驾驶的“皖宿0459”轮在长江太仓水域遇到风浪,拨打110求救,太仓市公安局接警后立即把警情转到太仓海事部门,但是,纪翠平的船只最后还是在长江失踪,至今没有音讯。纪翠平的家人认为当地海事部门没有尽到法定救助的职责,于是以行政不作为为由,将海事部门告上了太仓市人民法院。 案件的关键是,事发当天,纪翠平夫妇有没有得到充分的救援?纪翠平家人把悲剧的原因直指海事部门,声称如果海事部门能及时出船,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因为太仓110指挥中心按110联动工作程序,于当日1:03将求助电话转达海事搜救中心,并提供了求救者的电话号码。 事后,纪翠平的家人得知,海事部门并没有出船解救。被告方海事部门认为,他们已经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因为在事发前,海事部门曾连续13次向长江江面航行的船舶播发大风寒潮和气象信息,要求船舶选择安全地点停航。在海事部门接警后,工作人员于1:04拨打纪翠平夫妇的电话,但由于江面风浪大以及手机信号差无法进行通话,2分钟后信号中断,无法联系。在此情况下,海事部门派“0890海巡艇”到长江4号附近搜救、1:18派当时太仓抗风能力最强的“连港21”拖轮到长江4号浮附近搜寻,但当时江面实际风力已达9-10级,只有8级抗风能力的搜救船只根本无法出航,连解缆绳也非常危险,只好作罢。 海事部门还认为,纪翠平夫妇船只失踪的直接原因是超载,他们的船核载150吨,但他们却装了270吨的货,明知有大风,还冒险出航。 纪翠平的家人认为:太仓海事部门对外宣称搜救能力先进,且配备有直升飞机,能抗8-10 级以上大风的舰艇多条。当日气象资料显示“半夜转偏北风5级阵风6-7级,长江口区6级阵风7-8级”,风力不是每一刻都在8级以上,而是最大阵风可能达到8级,有时就是几分钟或者几秒钟,绝大部分期间都处于7级、6级甚至5级,太仓海事部门没有组织施救,显然构成行政不作为。是否超载与是否应该出警救助无必然联系。最近,纪翠平的家人向武汉海事法院申请要求宣告父母死亡已经获得法院支持,并将太仓海事部门告上法院。 作者崔武系知名律师专栏作家。维权热线:13851668832 编辑:刘静 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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