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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 > 大案纪实 > 法治周刊 > 2007-08-04 > 律政行动 > 正文
 

律师解答


http://shehui.jschina.com.cn  2007-8-4 9:05:09  

  曹先生:我负责给单位烧饭,已经做了六年了,单位欠了我五万元工资未给。我手上有他们的欠条,找单位讨要工资,单位说没钱支付,我能要回自己的工资吗?

  律师:你可以直接凭欠条向法院起诉,要求单位支付工资。

  

  杨小姐:我几年前与前夫分手,孩子判给了他。我担心对方的性格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而且孩子不愿和他生活,我能要回孩子的监护权吗

  律师:你有改变孩子监护权的愿望,可以和对方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后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如果不能和对方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孩子的监护权。法院会根据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原则来判决解决孩子监护权的归属。

  

  张小姐:我结婚两年后和丈夫协议离婚了。当时房产我没要,前两年前夫又盖一座房子之后和一女人结婚了,目前他的这些房屋都要拆迁,我能得到一些吗?

  律师:如果该房屋不是你们协议离婚时未进行分割的夫妻共同房产,那么,你就没有权利要求分割。反之,你就有权利要求分割。

  

  李先生:学校让不捐款的孩子不要上课,学校的做法违法吗

  律师:捐款是一种自愿的行为,如果学校强制学生捐款那就是违法的。

  

  尹女士:我老公前些年在建房时摔伤了工头不负责任于是我们把他告上法庭法院判他付给我们四万多元钱可他至今也没给我们,老公现在仍没痊愈,我们该怎么办

  律师:法院已依法履行了强制执行生效判决的执行职能。对于尚未执行到位的判决内容,你可以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及时向法院提供,由法院继续依法强制执行。关于你老公未痊愈伤情,如果是不在前次法院判决范围内的伤情,可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否则,法院已判决处理过,不能重复处理。

编辑:刘静  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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