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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北运河船舶垃圾统一送交http://shehui.jschina.com.cn 2007-8-4 9:07:02
本报讯 (通讯员 苏骄 记者 殷文静) 日前,江苏省交通厅、建设厅、环保厅联合发出了《关于在苏北运河统一开展船舶垃圾、油废水送交和接收工作的通告》,明确自8月1日起,苏北运河沿线所有船舶垃圾站和油废水回收站,将开始全天候接受船民交送的船舶垃圾或油废水,并向船民签发《船舶垃圾接收证明》或《油废水接收证明》。按照通告要求,船舶送交船舶垃圾和油废水时,地方环卫部门将暂时实行无偿服务,接收单位不得拒收船舶垃圾或者油废水。环保部门在接收到船民送来的船舶垃圾、油废水后,船主可得到一纸接收证明。通告要求,航行在苏北运河上的船舶,单船每个单程航次或者每5天应至少送交一次船舶垃圾,每3个月至少送交一次油废水;船队每个单程航次或者每3天应至少集中送交一次船舶垃圾,每2个月应至少送交一次油废水。 编辑:刘静 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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