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
天气 | 交通 | 彩票 | 影院 电视 | 供水 | 电力 | 邮箱 理财 | 收藏 | 高考 | 医院 团购 | 景区 | 展览 | 曝光 |
| 中国江苏 > 大案纪实 > 法治周刊 > 2007-08-04 > 法庭传真 > 正文 | |||||
恶意申请专利提请诉讼被驳回南京中院判决一起恶意诉讼导致的损害赔偿案
http://shehui.jschina.com.cn 2007-8-4 9:08:34
本报讯 (记者 殷文静 通讯员 中苑) 近日,南京市中院审结了一起恶意诉讼导致的损害赔偿案,专利权人滥用民事权利受到了相应处罚。 原告袁某在吴江市高中压阀门厂担任厂长职务,熟知阀门制造加工行业。2001年2月8日,袁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一项“消防用球阀”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并获得授权。被告通发厂、通发公司于2002年核准设立,从事阀门制造销售业务。2003年8月6日,袁某以通发厂生产并与通发公司共同销售侵权产品为由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通发公司在答辩期内就涉案实用新型专利权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本案中止诉讼。其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第6355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4)一中行初字第955号行政判决,均以1999年7月1日实施的水暖用内螺纹连接阀门国家标准披露了涉案专利所有技术特征为由,宣告“消防用球阀”实用新型专利权全部无效。本案恢复审理后,袁某请求撤回对通发厂、通发公司的专利侵权诉讼,通发公司则请求确认袁某的恶意诉讼行为,并要求袁某赔偿其物质损失5万元。通发公司为应对袁某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缴纳了无效宣告请求费1500元,实际支付律师代理费2万元。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消防用球阀”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袁某起诉通发厂、通发公司侵犯其专利权的基础条件业已丧失。袁某利用我国专利授权制度中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进行实质审查的规定,将水暖用内螺纹连接阀门国家标准早已充分披露的技术方案恶意申请为“消防用球阀”实用新型专利并获得授权,继而利用其形式合法的专利权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其行为背离了专利制度的设立目的,损害了通发公司的合法权利,构成恶意诉讼,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据此,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对被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被请求人袁某赔偿请求人扬中市通发实业有限公司经济损失21500元。 编辑:刘静 来源:江南时报
更多“恶意申请专利提请诉讼被驳回”的相关信息
|
|
| 网络实名:中国江苏网、中国江苏、江苏网、江海网,通用网址:中国江苏网
江苏省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