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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快运”怎拿客户物品当儿戏


http://shehui.jschina.com.cn  2007-8-4 9:14:07  

  本报讯 (记者 梅 楠 实习生 徐 桠) 杨小姐今年7月上旬在南京韵达快运公司快递过一部手机,手机不幸在途中丢失。杨小姐的赔偿问题到目前为止没有解决。

  据杨小姐反映,7月10日,她到南京韵达快运公司快递一部价值700多元的摩托罗拉手机往湖南湘潭。两周以后,杨小姐从韵达快运公司得到确认,手机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杨小姐说,当时韵达快运公司的人承诺赔偿1000元,一周以后可以拿到赔偿金。然而,7月30日,韵达快运公司突然变卦,他们告诉杨小姐现在只能赔偿500元。

  本报记者从韵达快运公司刘经理处了解到,韵达快运公司有自己的班车到全国各地,但也有盲点,在这个事件中,杨小姐的手机寄往地——湖南湘潭就属于盲点。关于这一块韵达快运公司跟邮局有合同,可以让邮局代为托运。刘经理透露,杨小姐的手机是在由韵达快运公司转手到185邮局的途中丢的。

  当被问及为什么现在赔偿金变为500元时,刘经理说:“单子上没填保价费,杨小姐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她交了保价费,我们只能按照邮寄费50元的10倍进行赔偿。”

  而杨小姐告诉记者,她所交的50元不全是邮寄费,而是包括邮寄费20元,保价费30元,不过由于自己疏忽当时没有填写保价费一栏,但是当天接待她的韵达快运公司的业务员是知道的。杨小姐提出质疑,快运公司的赔偿金远远低于手机的实际价格,是不是有些不合情理?

  韵达快运公司则以接待杨小姐的业务员早已不知去向为由,拒绝承认杨小姐当时交过保价费,而将杨小姐所交的50元全部划为邮寄费,不能做到照价赔偿,只能按邮寄费的10倍赔偿。

  南京泓远律师事务所席律师认为,韵达快运公司受理杨小姐的业务开始,双方就已建立了运输合同关系,按照运输合同关系,快运公司应该按照手机的实物价格进行赔偿。

  昨日,杨小姐给本报来电说,由于在江南时报记者交涉下,韵达快运公司已经同意和客户商量具体赔偿事宜。对此,杨小姐表示感谢江南时报记者的帮助。

编辑:刘静  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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