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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 > 大案纪实 > 法治周刊 > 2007-08-04 > 法援天地 > 正文 | |||||
打工女被迷奸后又遭敲诈勒索
律师:该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向公安报案
http://shehui.jschina.com.cn 2007-8-4 9:17:11
交友不慎,被灌药迷奸后,又遭对方以裸照威胁,敲诈勒索钱财,不知该如何是好?日前,一市民来函请求本报法律帮助。现将她来函刊登如下: 记者同志: 你好,我是一个21岁的女孩,三年前中专毕业后独自前往深圳打工,不久前认识了一个男孩。他懂得很多电脑方面的知识,我常常向他请教,很欣赏他。但是由于一些家庭原因我要离开深圳返回家乡,在离开前的几天,他邀我到他的家里说要给我饯行,当晚酒后在我一无所知的情况下我们发生了关系,事后,他没有给我一句解释甚至安慰的话。我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真的很害怕,当时我没有证据说他是强迫我的,后来想想也许他不是故意的,几天后我只能带着巨大的心理创伤离开了。没想到的是,我回到家两个月后我发现自己居然怀孕了,我很害怕不敢跟家里人说,同时心里也感到强烈的气愤,于是我打电话给他让他负责。他无耻地拒绝了我。于是我只好忍痛去医院做了手术。正当我好不容易渐渐从这件事的阴影中走出来的时候,他给我发来了一条短信,说是我有东西在他那,问我怎么处理。我对他不予理睬,谁知他竟发了一张背影的裸照到我的手机上,头发跟我的有点像,他说他还有更精彩的,更说了一句让我震惊的话,他说真佩服我能把整罐王老吉都喝下去了。这时我才恍然他极有可能在饮料里下了药,也隐约感到他好像在威胁我。我顿时几乎都要晕死过去,当时我只想立刻打电话质问他到底想做什么,谁知他怎么也不接电话,无奈之下我只能到网上碰运气看能不能找到他。然而让我意想不到的是,他竟在我的QQ甚至QQ空间里发了很多恶心的文字和照片。最终我在QQ上联系到了他,他终于坦白了他的目的,他说他最近手头紧,让我帮他弄点钱。网上的那些照片我认定绝不可能是我的,我也相信以他的技术弄这些照片是轻而易举的事,于是我坚决不受他的威胁。谁知他竟然一一说出我的家庭住址和电话,我不知道他是怎么会知道的,我并没有向他提起过我家里的事。他说要是我不答应,他一定会打电话或寄相片给我的家人和朋友,要让他们知道我在外面是怎么怎么的……虽然心里很害怕,但是我知道一旦向他妥协就完了,于是我决定赌一次,我对他说你爱怎样就怎样。之后,他说了很多刻薄的话来刺激我,我选择不去理会。可是,我要怎么才能真正摆脱呢?这种社会败类要怎么惩罚他? 江苏南京正鹏律师事务所严震答复: 读者同志: 你好,你的遭遇非常值得同情,你应当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惩处侵犯你的那个男孩。那个男孩的行为已涉嫌构成强奸罪及敲诈勒索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规定,那个男孩涉嫌在违背你意志的情况下采取将你灌醉的方式强行与你发生性关系,若证据充分是可以按照强奸罪对其进行刑罚的,但正如你所说,时间太长而且你对当时的现场证据也未有任何保留,现在再报案在证据环节上很难对其定罪。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规定,那个男孩涉嫌以威胁、暴露隐私等方式对你产生压力而向你勒索金钱,若其敲诈金额超过3000元(江苏标准),则无论其是否实际取得上述金钱,其均构成敲诈勒索罪,因此你应当保存现有证据并及时向公安部机关进行报案,以便公安机关能及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以免你遭受更多、更大的困扰。即使其敲诈金额不超过3000元,尚不构成犯罪,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的规定也可以申请公安部机关对其进行治安处罚。另外,今后交友要更加慎重,注意保护自己。本报记者 黄蕾 编辑:刘静 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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