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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 > 大案纪实 > 法治周刊 > 2007-08-25 > 法庭传真 > 正文
 

小额经济纠纷可直接找“调解”

南京成立首个区级“经济纠纷联合调解中心”

http://shehui.jschina.com.cn  2007-8-25 11:48:27  

  本报讯(记者殷文静通讯员冯智勇关研)昨天,由南京市下关区法院汇同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关分局、下关区私营个体经营协会,率先在南京市成立首个区级“经济纠纷联合调解中心”,今后将采取多种调解方式来更为直接、快捷地解决经营领域发生的小额纷争。

  据介绍,下关区地处长江之滨,路网发达,交通便利,集中了钢材、百货、水产、蔬菜副食品等57个大型产品批发集散地。近年来,下关法院受理的涉市场经营户案件每年均在200件以上,其中钢材交易类占60%。为进一步推进“诉调对接”,更为直接、快捷地解决经营领域引发的纷争,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下关法院汇同工商下关分局、私营个体经营协会成立“下关区经济纠纷联合调解中心”,旨在通过公正、及时、高效的调解工作,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立,规范经营秩序,推进法治下关、和谐下关的建设。

  调解中心主要受理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为本辖区经济组织,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或标的额较小的经济纠纷。根据纠纷的具体类型,以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为主体,尝试与行政调解的衔接互动,积极拓展纠纷解决领域。采取委托调解、协助调解、联合调解相结合的模式。对调解后达成协议并具有执行内容的,经审查及时予以立案,出具调解书,收取诉讼费用的50%。“联合调解中心”的成立为发生纠纷当事人提供了处理方式的多重选择,填补了诉前处置的空白,形成了纠纷预防、诉前调解、依法诉讼的完善链接。

编辑:wangxun  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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