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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 > 大案纪实 > 法治周刊 > 2007-08-25 > 律政行动 > 正文 | |||||
律师解答http://shehui.jschina.com.cn 2007-8-25 11:52:11
李先生:我上夜班,机器坏了没人修理,无法正常工作,于是夜里我就回家睡觉了,后来公司因此把我开除并罚我200块钱。请问这样符合法律吗? 律师:你的情况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你和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 曹先生:我在药店买了七粒清用后使病情更重药店却不愿承担责任我该如何维权? 律师:你只要能证明你的确在药店买了七粒清并在用后病情更重,你就可以通过向消协投诉或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药店和七粒清的生产产家对你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药店和七粒清的生产产家不能证明你的病情加重与服用七粒清没有因果关系,他们就要对你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王小姐:单位是全公益事业,现在每月拿560元,没有休息天,请假一天扣10元,请问单位是否已经造成了侵权? 律师:你单位的做法已经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编辑:wangxun 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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