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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规范:公安队伍建设的重点


http://shehui.jschina.com.cn  2007-9-8 8:59:35  

   公安机关是执法机关,公安民警的基本行为是执法行为,公安队伍的形象很大程度上通过警察的执法执勤活动来体现。规范执法执勤,是正规化建设的重中之重,是检验正规化建设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准,也是公安机关践行执法为民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扬州市公安局维扬分局不断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从民警的执法执勤活动抓起,规范执法执勤,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取得了显著成效。本文从队伍建设层面浅析如何加强基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要牢固树立执法规范化是队伍管理核心内容的理念。

  一方面,公安工作的主要活动是执法活动。公安机关的每一次执法活动、民警的每一个执法行为孤立地看事小,联系起来看事大。为此,必须从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大局,维护党和国家以及人民警察形象的高度,从端正执法思想、坚持执法为民的基本要求的角度,进一步明确执法规范化在队伍正规化建设中的核心地位。另一方面,队伍管理的许多内容就是执法工作的内容。队伍管理不仅仅是内务管理和民警的警容风纪管理,还有预防和减少民警态度冷、硬、横,工作推诿、扯皮以及刑讯逼供等违法违纪问题发生等内容,这些方面很多都涉及到执法工作。综上所述,在队伍管理中抓执法工作不是越位,不抓反而是缺位。因此,政工部门和政工干部要牢固确立执法规范化是队伍管理核心内容的理念,认真落实“一岗双职”的要求,积极介入,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抓出成效。

  二要不断强化执法活动的过程管理监督。

  从队伍管理层面抓执法工作,不是去抓具体案件的办理审核,而是要紧密结合队伍管理的职能,就执法活动进行过程监督,具体从四个方面抓好执法工作。一是法治理念的形成。形成执法问题的原因很多,但首要的是法治理念问题。有的单位、个人为钱而惑,逾越了底线;一些同志把自己等同于一般公务员,不把自己作为法律工作者来要求,缺乏基本的法治意识。因此,要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教育整顿等活动,教育引导全体民警切实转变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方式,真正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落实到基层就是要通过教育使全体民警切实增强群众意识、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二是执法能力的提升。这是提升执法水平的核心,没有全警执法能力实实在在的提高,就不可能有执法水平的提升。强化法制培训是提高执法能力的有效途径。要强化法律学习和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民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在公安机关内部掀起学法、懂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的新高潮。要健全完善民警法律学习培训制度,并作为全员大练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突出重点阶段,通过一月学一法、一月一考试等措施,使法制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日常化、规范化。三是制度规范的完善。要从正规化建设要求出发,健全完善队伍管理的各项制度规范,完善各警种、各部门和不同岗位的警务规范,细化标准,严密程序,明确责任,使每个民警的工作都有章可循,每项执法活动都有据可依,促进执法岗位、执法环节规范运作,形成健全完备的公安执法制度体系,做到执法原则实体化、执法动作标准化、执法制度具体化。四是执法制度措施的执行和落实。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督察、考核等职能作用,加强对单位部门执行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不放纵、不姑息、不迁就,切实解决执法随意、执法不规范等行为发生。

  三要紧紧抓住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关键环节。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带有全局性的一项工作,涉及到各个方面。从队伍建设层面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必须紧紧抓住以下几个关键环节。一要抓领导素质的提升。执法规范化不仅反映了一个单位民警的整体素质,也反映了单位领导的管理能力和水平。执法水平的高低就是民警素质的高低,就是领导管理水平的高低。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首先要从单位领导抓起,切实解决领导认识问题,要充分认识到这个问题对分局整体工作的影响,提高领导执法能力,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推动整个民警队伍执法水平的提升。二要抓执法源头问题。要重点抓好接处警、群众投诉的源头防范,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自觉规范执法行为。在派出所接处警过程中,养成良好的执法习惯,从接到报警开始就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法律要求进行处置,防止因处置不当引发群众投诉,造成工作被动,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执法的随意性。三要抓执法责任落实。虽然这些年基层公安机关不断强化执法监督工作,初步形成了一套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但从实际效果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是执法监督机制、激励制约机制与当前快速运转的公安工作不相适应,难以与高度分散的警务方式相衔接,加之各执法监督部门工作协调配合不够,致使一些执法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预防和遏制。另一方面是对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缺乏理直气壮、旗帜鲜明的查究态度,一些执法问题的责任得不到及时而有效地追究,其负面影响不可小视。因此,必须要明确执法责任,解决分局各单位、各部门自身责任问题和服从问题。在自身责任问题方面,各单位、各部门要担负起本单位内部执法管理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在服从问题方面,各单位、各部门要服从分局的各项决定要求,要服从分局的规章制度,要担负履行各自职责,发现执法问题,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

  执法规范化是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基础,各基层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执法规范化建设,扎扎实实地做好规范执法执勤的各项工作,努力提高公安民警的执法水平,全面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

  (作者系扬州市公安局维扬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作者:翟祥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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