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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案”审理演绎出和谐乐章

法院对犯有故意杀人罪的被告人作出“死缓”判决之后,被害人父母与被告人父母同时向法官表达感激之情

http://shehui.jschina.com.cn  2007-9-15 9:27:07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然而,在法院对犯有故意杀人罪的被告人作出“死缓”判决之后,被害人父母与被告人父母竟同时对法官表达了感激之情。请看来自淮安中院刑一庭的报告——

  2006年8月3日晚7时许,江苏淮阴卫校毕业、走上护士工作岗位才满一个月的雯雯,与自己相恋四年并已同居的男友兵兵相约来到淮安市淮阴区黄河路上。

  一对年轻恋人,本该两手相牵,卿卿我我。而今晚,他俩刚到一起便爆发了“战争”。结果,原本文弱的雯雯竟从随身手提包里摸出一把尖刀,刺向男友,致使男友心、肺破裂及右股动静脉离断大出血而死亡。

  真情对话——

  被告人作出理性选择

  2006年11月20日,该案交到了淮安中院刑一庭审判员徐燕的手里。

  两天后,这位曾先后获得过“江苏省人民满意法官”、“淮安市十佳女法官”、“淮安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的女法官,走进市看守所与被告人雯雯进行了零距离接触。

  接触的结果,让徐法官感到十分意外:21岁的雯雯,精神恍惚,对法官的问话置之不理。她果断地中止了与雯雯的对话,转而向看守所的管教干部和与雯雯同室狱友逐一了解其进看守所之后的表现情况。从他们的反映中得知,雯雯知道自己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先后采取绝食、撞墙等手段,企图了断自己的生命。

  掌握这一情况后,徐法官与雯雯进行了第二次接触:“雯雯,听说你想用死来肃清自己的罪孽?”

  “现在死也是死,等法院判也是死,还不如早点死掉,在阴间求得他的宽恕!”雯雯说。

  “雯雯,你以为一死就彻底解脱了?你考虑过被害人兵兵父母的感受吗?人家就这么一个儿子,才满二十岁,被你几刀给捅死了,其痛苦程度是你用死就能抚平的吗?你考虑过你父母、弟弟、妹妹们的感受吗?尽管你成了罪人,可他们多么希望你能够活着啊!你的表现,进一步证明你不仅是个没有责任心的人,而且是个十分自私的人!”徐法官严肃地说。

  “那我该怎么办?”雯雯带着哭腔想从徐法官的嘴里寻求答案。

  “你的选择就是:认真反思罪行,用实际行动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等待法院的公正判决!”

  “我一定听法官的,好好活着!”雯雯向徐法官作出保证。

  真情感化——

  被告人父母答应赔偿

  女儿杀了人!雯雯父母得知这一消息后,犹如晴天霹雳,既感到震惊,又感到羞愧。震惊的是,精心呵护二十年的“掌上明珠”竟然成了杀人犯;羞愧的是,女儿竟然违背父母意愿干起未婚同居这一伤风败俗的事情来。不管怎样,祸是女儿闯的,做父母的总该负起自己的责任来。在自身经济条件并不宽裕的情况下,雯雯父母主动向被害人父母赔付火化、丧葬等各种费用23000元。

  然而,当法官找到雯雯父母,希望就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问题谈一谈时,却遭到了一口回绝:“他家儿子死了,我赔了两万多;我家女儿如果因此被判死刑,岂不是落个人财两空?再说了,出现如今的局面,他家儿子就没有责任?再要钱,一分没有!”

  “你们要想想人家活生生的儿子没有了,而你们的女儿还在看守所里活得好好的。既要考虑人家的感受,也要替女儿的命运想一想啊!”徐法官动情地说。

  “你是说,只要我们尽力作出赔偿,我女儿还有不判死刑的希望?”雯雯母亲焦急地问。

  “这个我个人不能向你作出保证。但可以告诉你们的是,被告人和其家人的态度能否取得被害人父母的谅解,至少是法院考虑从轻量刑时的一个重要因素。”徐燕说。

  在徐燕法官耐心劝导之后,雯雯父母同意想想办法,看能不能从亲友处借些钱来。

  真情劝说——

  被害方作出“宽恕”抉择

  几天后,被告人雯雯父母向徐燕法官传来消息:几经努力,也只筹来了几万块钱,如果对方同意,一次性赔付10万块钱。

  10万块,对于普通农民来说,算得上是“天文数字”了。然而,10万块钱能取得被害人父母对被告人的谅解吗?

  徐燕又开始做起被害人父母的思想工作来:“你们失去了儿子,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人死不能复生。对方的女儿进了看守所,结果怎样还要等待法院的判决。你们两家是一个街道的邻居,他家的经济状况怎样,你们比我还清楚。东奔西走,好不容易借了几万块钱,充分体现了人家的诚意。还有,听说你们夫妻俩都是基督教徒,‘宽恕’是你们的重要信仰吧。希望你们接受对方给出10万元的赔偿数额,用‘主’教给你们的‘仁慈’之心,宽恕被告人雯雯的罪行!”

  “徐法官,可以看出,你们法官是真心地在为我们两个家庭着想,我们也想通了。法院对雯雯不管作出怎样的判决,我们都会支持和拥护的。”兵兵的父母说。

  真情审理——

  法庭上呈现感人一幕

  2006年12月7日下午,在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之后,法庭正式就被告人雯雯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由于被告人雯雯自愿认罪,刑事部分很快审理完毕。

  进入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程序时,让法官们没有想到的局面出现了。本来在庭前已经讲妥的调解意向,竟因理解上的差异,而面临僵持状态:被告人父母认为10万元,应当包括先前支付的23000元,现在再给77000元就行了;而被害人父母坚持认为,10万元应当不含原先支付的23000元。

  僵持之中,徐燕法官发现名叫赵强的老人坐在旁听席上,便与合议庭成员商定“休庭!”

  原来,在庭前调查期间,徐法官了解到,这位姓赵的老中医,与被告人、被害人两家不仅相识,论辈份,还是两家的长者,在家族中有很高的威望。她想试试让赵老出面做双方的调解工作。

  休庭后,徐法官将赵强老人请进调解室,希望就赔偿数额问题做做双方的说服工作。赵老当即答应,但有个条件,就是让被告人雯雯当面向被害人父母表明悔罪态度。徐法官说:“这应该没什么问题。”

  合议庭待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都坐定之后,让法警带上了被告人雯雯。赵强老人对着雯雯说:“雯雯,是你杀死了兵兵。兵兵的父母就在你眼前,你不该向他们作出认罪表示吗?”

  雯雯立即双膝下跪,声泪俱下,对着兵兵的父母说:“请你们二老原谅不懂事的我吧。可能的话,我会替兵兵为你们尽孝的!”说完又转向自己的父母:“请你们在经济上尽可能替女儿多作些赔偿吧,女儿让你们受累了!”

  后在赵强老人的担保之下,法庭终于就赔偿数额问题达成了和解协议:在已给付2.3万元赔偿款的基础上,被告人一次性再付10万元。被害方表示谅解被告人,并书面请求法庭放被告人一条生路,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2006年12月15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雯雯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双方均没有提出上诉。2007年3月27日,江苏省高级法院核准该案。(注:文中涉及的姓名除法官徐燕外,均系化名)

  点评一个走上工作岗位还不到一个月的青春女子,竟因情感上的一点点纠葛便走上犯罪道路,从一个白衣天使变成一个杀人凶犯,实在是可叹可悲!

  本案被告人雯雯手持尖刀刺戳男友兵兵后颈、后背、胸口等部位十余刀,致兵兵当场死亡。无论从其杀人手段的残忍程度看,还是从其行为所致的严重后果看,对其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于法于理都不过分。但法官在审理该案时,通过对被告人犯罪原因、犯罪心理以及犯罪后心态等案情与其他仇杀、情杀有别,且案发后,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后悔莫及,积极委托家人代其赔偿被害人家庭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方谅解等因素进行了综合考虑,最终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这一结果,是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刑法的维护机能,正确运用刑事审判手段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具体体现,不仅对被告人来说是一件幸事,而且也符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编辑:wangxun  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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