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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了自家院中7棵“碍事”树

南京六合城管发现后即送处罚单

http://shehui.jschina.com.cn  2007-11-10 12:27:34  

  本报讯 (记者 刘丹平 通讯员 黄强 李浩) “这些树都是我们自己种的,凭啥不能砍?这也犯法吗?”昨天上午,面对南京市六合区城管队员的上门查处,六合区一家工程公司负责人在毁绿现场止不住地喊冤。

  据悉,昨天上午,南京市六合区山潘街道城管中队接到丁家山路某居民举报,一家工程公司正在院内砍树。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赶到现场,看到该工程公司的门前人行道上堆放着被砍下的断树枝,沿着围墙的7棵蜀桧夹竹桃已被砍断,只留下光秃秃的树桩,被毁坏的树木直径都在10厘米左右,施工人员正忙着清理现场。据施工人员称,公司要将原来的透景围墙改造为加高的砖混实体围墙,而这些树又碍事,领导便让他们砍了这7棵树。随后执法队员找来公司负责人刘总,要求其出示有关砍树的手续,刘总表示,根本不知道砍自己公司院内的树也要到园林去办手续。

  对此执法队员指出,根据《南京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城市中的树木,不论其所有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和大修剪。确需砍伐、移植和大修剪的,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办理有关手续。砍伐树木必须补植树木,伐一补三,确保成活。该公司砍伐的7棵蜀桧夹竹桃,经园林部门评估,其经济损失达到7000元。执法队员将依法对该公司处以损失费1至5倍的罚款。

编辑:刘静  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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