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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法援帮贫病学子讨回保险赔偿


http://shehui.jschina.com.cn  2007-11-10 12:31:25  

  本报讯 仪征某中学学生许某于保险期满前被诊断出疾病,住院治疗时保险期已满,在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被拒后,无奈的许某家人到仪征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申请后,立即为许某指派了律师,依法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近日,经过法庭审理,许某获得了赔偿。

  2005年9月1日,许某在开学时,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学生、幼儿平安保险,并附加了一份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和一份保额为3万元的住院医疗保险,保险期为2005年9月1日零时至2006年8月31日24时。

  2006年8月30日,许某感到左腿疼痛,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医院进行了检查,被诊断为左股骨下段骨肉瘤。9月5日,许某住院接受治疗,直至今年5月29日,许某共用去医疗费41157.93元。许某一家为此陷入困境。此时,许某的家人想起,曾经给许某买过保险,于是许某的家人来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遭到保险公司的拒绝。保险公司认为,许某虽于保险期满前的倒数第二天在医院作了门诊检查,但第一次住院治疗时间却是2006年9月5日,已超出保险期范围。依保险合同约定,公司不应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援助律师接受指派后,为帮贫困学子维权,依法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扬州分公司告上法庭,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要求被告赔偿医疗保险金27000元。

  近日,法院经过审理,一审判决保险公司给付许某医疗保险金6700.73元。许某一家对仪征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非常感谢。

  (郭玉家 傅永红)

编辑:刘静  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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