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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让断掌女工得补偿(12348热线)


http://shehui.jschina.com.cn  2007-11-10 12:32:10  

  本报讯 (记者 黄蕾)一贫弱女子工作时,右手被模具冲夹,致右手不全断掌,公司却一直没有给予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日前,在南京栖霞法律援助中心帮助下,该女子终于讨回公道。

  石某是栖霞街道的一个普通农民,1998年3月经人介绍进入栖霞一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00年3月7日19时许,石在工作岗位上用注塑机生产管胚时,因操作不当,右手被模具冲夹,致右手不全断掌。石某随即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2000年4月28日出院,出院的诊断记录为治愈。2000年10月28日,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石右手不全断掌评定为五级伤残。石因工伤待遇与栖霞该公司协商无果,先后申请仲裁和向人民法院起诉。2001年6月,栖霞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栖霞该公司支付石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津贴、伤残鉴定费、医疗费共计20631.7元;栖霞该公司安排石适当工作,并按法律规定为石某缴纳社会保险。后栖霞该公司安排石某从事门卫工作。自2005年1月起,栖霞该公司未再支付石某工资。

  石某停发工资的这段日子,全家仅靠丈夫赵某每月470多元工资维持基本生活,儿子正在上小学,生活十分拮据。后来,石某以残疾人、经济困难为由,向南京栖霞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要求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援助中心当天就批准了石某的申请,指派燕子矶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华录根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华录根承办此案后,在5月18日即找石某做了谈话笔录,了解案情经过,并迅速帮助石某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了申诉书,提出依法解除双方劳动关系,栖霞该公司支付石某2005年1至4月工资3770.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125965.92元等申诉请求。随后,华录根就展开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因栖霞区法院已在2001年6月对石某获赔伤残补助金数额作出了判决,且石某不愿提供单位同事名单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这都给承办人办理此案带来了一定难度,华录根只能将突破口放在法律依据的查找上,最大限度的维护受援人石某的合法权益。

  最终,仲裁庭采纳了华录根的代理意见,依据《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相关条款裁决如下:栖霞该公司支付石某工资2480元;栖霞该公司支付石某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125965.92元。石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较好的维护。

编辑:刘静  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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