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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谱“诉调对接”新乐章

——记全省“诉调对接”先进集体、宿迁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

http://shehui.jschina.com.cn  2007-11-10 12:37:07  

  9月24日,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省农林厅、省总工会等共同评选的一年一度全省“诉调对接”工作先进集体表彰会议在省会南京胜利闭会。会上南京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被评为“全省‘诉调对接’工作先进集体”。这是南京市交巡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继2006年度被宿迁市公安局记集体三等功以来获得的又一殊荣。

  为切实做好交通事故处理中损害赔偿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冲突,提升群众满意率,形成交通事故处理法院、公安“诉调对接”高效运作的工作格局。据统计,自2006年以来,事故处理大队共接处交通事故警情1.2万余起,适应简易程序快速处理事故2800余起,适应一般程序认定事故600余起,事故处理民警积极调解结案216起,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受理结案240余起,未发生查实信访投诉案件,事故信访投诉同比下降38%,无重复、越级信访,群众对事故处理的满意率明显提升,社会反映良好。

  创造条件,沟通协调

  交通事故巡回法庭高效运作

  为使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尽快投入运行,交巡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学习调研,结合宿迁实际,制定可行性方案,通过协调沟通,于2005年12月促成宿迁市宿城区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正式挂牌办公。为更好地促进法庭高效运作,2006年5月23日,由分管调解的领导带队,前往宜兴等地参观学习,确定了“进驻办公、及时受案、就地开庭”的工作模式,由法院派驻一名副庭长,一名书记员,一部警车正常在支队办公,并提供必要的办公用品和生活帮助。巡回法庭的设立,有效地促进了事故引发矛盾的化解工作。一是更好地方便了群众,缩短了办案周期。法庭的设立,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一方面当事人在交巡警的调解过程中对认定或赔偿标准有异议的,可以随时咨询,化解了矛盾;另一方面,当事人意欲诉讼,可以尽快立案。二是更好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结案率。巡回法庭在交巡警的有效配合下,使赔偿义务人充分认识事故造成的危害,履行义务的必要性,又使索赔者充分了解对方的赔偿能力,更好地促进庭前调解。使大量诉讼通过调解结案,化解了矛盾。三是更好地解放了警力,提高了办案质量。一大批事故认定案件在法庭立案时得到了有效解决,使公安机关更好地集中精力做好事故勘查、调查取证工作,缓解了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的矛盾。据统计,2006年度,巡回法庭当年受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303件,当年结案率达90%以上。

  加强协作,完善措施

  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成效显著

  为切实提高事故处理的质量,确保事故处理工作的准确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该大队从抓队伍建设入手,调整充实事故处理人员,力争打造一支廉洁高效的事故处理警队。为此,强化四个意识。

  一是强化证据意识。组织民警参与法庭庭审,感受法庭对证据是否采信认可过程;学习外地因证据不足,违法取证,导致认定错误的失败案例;加强民警科技装备的应用培训,使岗位民警熟练使用录音笔、数码相机等证据装备,及时收录证据,增强了全警证据意识。

  二是强化程序意识。他们在全省率先成立事故处理专家组,指导全市事故处理工作,事故处理坚持依照程序规定,依法收集证据,坚持集体通案,确保认定准确。

  三是增强服务意识。该大队始终坚持“事故处理工作也是救死扶伤”的指导思想,在事故处理中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依法处理,快速救助,并督促义务人及时预付抢救治疗费,保证伤者及时得到救治。为确保救治经费到位、理赔到位,他们联系交强险参保公司,执行交强险预付抢救治疗费的义务;在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尚未落实的条件下,促成保险公司对肇事逃逸案件伤者垫付医疗费的救助机制;在事故处理上,坚持公开办案程序、公开法律规定、公开认定规则、公开处理结果,以公开促公正,在事故接待上,设置专门接待室,较早落实“值日警官”接待制度。

  四是增强协作意识。事故处理是一项关乎百姓切身利益的工作,既是执法活动又是与经济密切相关的矛盾纠纷,为此,他们利用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这一平台,加强协作配合,事故赔偿结案率大幅提高。

  创新机制,强化服务

  “诉调对接”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创新才会有生命力。事故处理大队积极思考,努力探索,改变过去就调解而调解的工作机制,延伸事故处理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一是强化与法院工作主动对接,落实“三项制度”。每月接待通报制。事故处理大队与法院领导进行协商,在事故巡回法庭设立接待点,定期共同对外就群众反映强烈的工作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和会办,对近期的工作情况进行交流、沟通,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案件信息通报制。

  事故处理大队根据相关案情,制作成相关的案件要点提供给法官,缩短其了解案情时间,把握准案件重点。同时,巡回法庭也将对涉嫌交通肇事罪的人员判决情况反馈给事故处理大队,确保对违法人员的及时打击;疑难案件研办制度。遇到相对疑难、复杂案件,事故处理大队积极邀请法庭相关专家进行共同“会诊”,必要时请法庭提前介入,推动工作的处理,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007年2月3日,在湖滨新城开发区女贞路陆庄居委会墩吴路段,朱雷驾驶二轮摩托车撞到行人管士安,管士安经医院抢救41天后死亡,共花去医药费9万余元,朱雷也因受伤,未支付给管士安任何费用,管士安死亡后,因拖欠医疗费用,尸体一直停放在医院太平间,对社会影响很大。

  事故处理大队针对此案特殊的问题,大队领导十分重视,在多次到朱雷家做工作,主动与医院协调,为管家提供法律援助效果不大的情况下,邀请巡回法庭的法官共同做事故双方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终于促成该案诉前的成功调解,避免了更大损失,减少了社会不安定因素,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是强化与保险公司的优化对接。该大队积极筹措,多方努力,建立了交通事故理赔服务中心,由保险公司派员进驻,接待事故理赔咨询,协助参保出险车主做好事故理赔调解工作,受理轻微财损事故理赔案件,为当事人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提供一站式服务通道。

  三是整合力量,分段渠化,实现“诉调”工作整体对接。做好“三步走”:

  首先,要求民警切实树立大调解理念,从事故接处警开始就落实事故调解理念,宣传相关的法律和程序知识,为调处工作打下思想引导基础。

  其次,成立交通事故法律咨询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和理赔中心,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偿提供相关的事故处理常识,为事故处理民警快速、准确处理交通事故提供了坚实的过程保障。

  再次,形成事故接处、事故咨询、法律援助、快速理赔、事故调解、民事诉讼的一体化、一站式处理服务网络,这样既方便了事故当事人,又大大提高了民警的工作效率,很好地提升了事故处理工作透明度、公开度,群众的满意率也节节攀升,事故处理“诉调对接”的良性工作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编辑:刘静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葛志政 杨庭伟 徐业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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