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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 > 大案纪实 > 法治周刊 > 2007-11-17 > 法庭传真 > 正文 | |||||
简讯http://shehui.jschina.com.cn 2007-11-17 9:22:22
购房合同被父扣押 儿子情急状告老子 本报讯据原告李某诉称,10年前,其父母为他在镇江市区东岳巷附近买了一套住房,当时已付清了房款,购房发票和合同原件由其父母保存至今。为办理房产证,他多次向父母索要合同及发票原件,却始终要不到。于是,他一纸诉状将老父告上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李某的父亲表示,购买该房时,李还未成家,他们老两口用多年积蓄买房,房子可以给儿子住,但产权应当归他们夫妻所有。近日,法院审理后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兴园) 查封的财产被转匿 法院悬赏欲擒法人 本报讯今年7月13日,原告铜山县新汇热电有限公司起诉被告徐州清平纸业有限公司要求偿付拖欠50多万元的热力费并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法院依法对被告的部分设备予以查封。但该公司却未经法院许可,擅自将查封的财产转移、变卖。法院遂依据法律规定,决定对被告公司法人刘某司法拘留15日。鉴于在处分法院查封物后刘某下落不明,为维护法律尊严,惩戒违法行为,铜山法院日前发布了对举报人给予2万元的奖励金额的公告,以实施对转移、变卖法院查封财产的徐州清平纸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的司法拘留。 (夏友锋胡虹) 为一百元大打出手 造成骨折双方分责 本报讯赵某为邻居郑某定做了一些铝合金物品,由于郑某认为定做物有质量问题,尚有100元价款未付。事发当晚,赵某之妻先找郑某要钱,遭拒后赵某又前往要钱,结果与郑某发生争执,即而扭打在一起,直至民警赶到。赵某被医院诊断为头胸部软组织伤、右足跖骨2、3、4骨折,并花费了千余元医药费。近日,无锡市滨湖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两人对损害后果均有过错,郑某应承担主要责任,赵某负次要责任。 (龚甬钰) 夫借债建厂妻拒还 蛮横抗法拘留15天 本报讯江苏新沂市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王某与其丈夫张某共同经营家庭作坊进行服装加工,2001年,为扩大企业规模,张某向李某借款2万元,并向李某出具欠条。后张某将服装厂交由王某继续经营。李某因有急事向王某索要欠款,但王某称该欠款系张某所借与自己无关,拒绝还款。李某遂向法院起诉,法院认定王某应承担还款义务。判决后王某仍拒绝还款,李某于是申请执行。日前,当执行法官准备查封服装时,王某纠集部分职工撕开法院封条,抢夺法官手中的案件卷宗。法院遂对王某依法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其企业会计在半小时后将王某拖欠款项2.2万余元送到了法院。 (鲍旭) 车子失窃却想私了 受害人反成被告人 本报讯今年5月8日晚,被告人蓝某伙同他人在汇龙镇欣宏宾馆门口,采用钥匙捅锁的手段,窃得被告人邢某摩托车1辆。邢某发现摩托车被窃后,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当晚10时许,邢某及其朋友当场将蓝某抓获,双方谈妥以1万元“私了”解决。后因蓝无钱支付,被邢某等人带到某酒店客房。蓝某趁隙逃出房间,被邢某发现抓获。后邢某向蓝某索要到700元,并在扭打中扯到蓝的半根项链,价值1600余元。近日,江苏启东市法院审理后以盗窃罪,判处蓝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刑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施瑜) 编辑:wangxun 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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