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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高档饭店里“招生”敛财法院判其返还非法所得11200元
http://shehui.jschina.com.cn 2007-11-17 9:23:45
本报讯(通讯员陈洪 记者殷文静)近日,江苏铜山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打着高校招生的名义诈骗钱财的案件。被告李某被判返还非法收取原告的捐资助学费用11200元。 原告万某家住徐州市九里区,儿子今年高考落榜,万某眼见儿子上不了公办的部属、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心急如焚,到处托人打听儿子上学的事。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打听到一个朋友的学生在市内一家高档饭店招生,万某连忙请他的朋友出面帮忙找到这位高校“招生”人员李某。没想到这位招生人员年纪轻轻的,能力还挺大的,一口答应为他儿子办理好上大学的事。李某自称是南京财经大学的招生人员,极力推荐原告万的儿子到南京财经大学就读,能办理与统招大学生同等待遇。万某虽然很想让儿子去这所大学就读,但是因助学费用太高忍痛放弃了。随后李某又许诺可以办理湖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并且保证与正常录取的大学生享受同等待遇,万某考虑到儿子的前途和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选择了湖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当时李某提出要交3万元,万一口答应下来。去年9月2日,李某给万写了一张纸条上注明:“和正常录取的大专生是平等待遇,如有差异,原数退还叁万元。”由于当时钱没凑齐,万某只交给李某2万元。李某则给万写了一纸协议:“专业到学校后可以调配;顺利通过三年学业(自身原因除外),所得文凭是国家承认电子注册。如若出现其中一条,全额退款。”看到李某如此信誓旦旦,万某也深信不疑。不久,李某就交给万某一张湖北经济干部管理学院的录取通知书。 然而,万某收到入学通知书的同时,还收到了一张缴纳入学补习费的通知。万某带着疑虑与儿子一起来到湖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这才发现儿子将要上的学校并非国家统招的大专生,而是要等学习一年以后参加次年的全国统一高考,达到国家统一分数线才可以拿到学籍,否则只能算中专学历。真相大白后,万某与儿子决定找李某退款,但李某一再推脱,最后竟然不承认收了万某2万元。万某愤然将李某起诉到法院。 万某向法院提供了与李某签订的两份协议,以及湖北经济干部管理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和缴纳补习费的通知。在李某不承认收取2万元的情况下,法官对有关人员进行了调查。法院经调查审理,最终依法判决被告李某还原告11200元及同期银行利息,如逾期履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编辑:wangxun 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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