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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三点廉政意见体现“减负”基层


http://shehui.jschina.com.cn  2007-11-24 13:06:20  

  日前,本报记者从江苏省纪委近日组织召开的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机构第一小组纪检监察工作例会上获悉,省纪委党风廉政室负责人结合学习十七大精神对近期机关党风廉政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加强“两节”前的党风廉政教育,在春节、元旦期间要严格禁止单位和个人收送礼金、礼券和贵重礼品等违纪行为,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要继续坚持严格执行“禁酒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工作时间和午餐饮酒或变相饮酒;各单位年底前尽量不要下基层搞活动,更不得发生“扰民”行为。

  这三点意见与相关部门多次提及的为基层“减负”的精神不谋而合。一般说来,行政部门出台“减负令”,正在成为一种常态,而由监督部门也喊出“减负”,个中深意,值得寻味。

  临近年关,各个系统的工作检查蜂拥而上,不亦乐乎,作为基层忙于相应配合接待,百感交加。可以说,必要的工作检查,可以帮助基层总结工作经验教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来年的工作计划进行科学的规划,好处显而易见,自不待言。但是,同时也不能忽视由此而引发的负面影响。

  毋庸讳言,上一级领导临近年关来基层检查工作,本属正常,年初听计划,年终看汇报,理所当然,顺理成章。但是,经书虽好,就怕歪嘴和尚。在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下,随着“年关下基层”的不仅仅是检查工作了:吃拿卡要者有之,暗示许诺者有之,故意刁难者有之……这些丑态在一定时期内几乎已成“潜规则”,随之而来的是基层负担的加重,和苦不堪言的抱怨。当然,由此衍发出的接待成本“转嫁”问题也在意料之中了。

  应该说,上述种种不端行为,上有违规之嫌,置法律严肃于不顾,下有扰民之虞,置民意期待于不理。这些行为明显与国家反腐倡廉的决心相违,如不及时刹住这不良风气,日子久了,必然会引发所谓的“破窗效应”。也就是说,如果有人打坏了一幢建筑物的窗户玻璃,而这扇窗户又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久而久之,这些破窗户就给人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结果在这种公众麻木不仁的氛围中,犯罪就会滋生、繁荣。

  这些现象不仅仅在行政部门并不鲜见,在权力监督部门也不例外。俗话说,“好刀难削自己的把儿”。作为权力监督者,比如审计、监察、反贪、纪检等部门,在对其他部门进行监督的同时,谁来监督它们?无疑,在这个问题上,就目前来看,更大的程度上,“自律”远比“他律”要来得更重要些,也更有效些。纪检部门年终检查“减负”的深层意味也正在于此。

  因此,从这个角度看,临近年底,为检查工作“减负”,这本身体现了江苏省纪委笃行务实的立场和作风,和“正人先正己”的决绝与果敢,既充分尊重基层“有苦难言”的工作窘境,又高度尊重“廉洁自律”的科学执政,而这也是纪检系统对科学发展观的落实与回应。

  当然,更进一步说,责任决定担当。纪检工作在临近年终“减负”也并非一定要绝对化——因为在这些不良社会风气的“活跃期”,纪检部门也是有责任去履行查处职能的。

编辑:孔婧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双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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