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江苏省重点新闻网站
 设为首页
天气 | 交通 | 彩票 | 影院
电视 | 供水 | 电力 | 邮箱
理财 | 收藏 | 高考 | 医院
团购 | 景区 | 展览 | 曝光
 
 
         
中国江苏 > 大案纪实 > 法治周刊 > 2007-12-1 > 司法在线 > 正文
 

法律服务所主任成诈骗犯“帮凶”

明知合同有猫腻 仍为其提供公证

http://shehui.jschina.com.cn  2007-12-1 14:48:26  

    作为法律服务所主任,不依法办事,反而经受不住犯罪分子的“糖衣炮弹”,从中谋取非法利益,成为系列诈骗案件的“帮凶”。近日,泗洪一乡镇法律服务所主任因帮助他人假公证,被依法逮捕。

  安徽淮北人程某来到泗洪投资办厂,并很快得到有关部门的帮助,工厂即将上马。本来资金就不是很充足的程某发现自己的资金出现了短缺。程某于是决定铤而走险,伙同公司几个主要负责人准备收取建筑公司的保证金作为公司开工的资金,并将保证金作为施工费抵扣。事情并不像程某等人想像的那样简单。公司收取一家建筑公司保证金10万元后,发现这点保证金不过是杯水车薪。眼看工程又要停了下来,程某决定将工程同时发包给几家公司,并都收取10万-20万元的保证金。可是,问题又来了,怎么样让那些建筑公司乖乖地“交钱”呢?程某发现,现在签订一分建筑合同必须要到法律部门进行公证,有了法律部门公证证明以后,这些公司才能向发包方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困惑之际,有人向程某介绍了某乡镇法律服务所主任孙某。程某等人向孙某吹嘘自己的公司实力如何如何雄厚,并邀请孙某一起“发财”。孙某一听怦然心动。接着,程某又吹嘘说,公司要和别的公司签订合同,决定到孙某的服务所公证,让孙某的服务所赚点业务费。几天后,程某拿了一份合同并到孙某服务所公证。孙某收取公证费后认为程某还是挺“够意思”的。但此后不久,程某又弄了几份合同,找到孙某要求继续公证。孙某发现,这些合同基本雷同,怀疑其中有假。程某见此,就将孙某拉到一旁,表示公司现在资金短缺,希望孙某帮忙。见孙某迟疑,程某就表示,如果孙某同意帮忙,可以多给公证费,同时还可以让孙某到其公司任副总经理。面对这些优厚的条件,孙某违反规定为程某公证了十多份合同。程某凭借这些公证过的合同收取十多家建筑公司保证金,金额达80万元。而孙某也如愿以偿到公司挂职副总经理。

  今年10月份,有多家公司到泗洪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警。警方迅速介入调查,并很快将程某等人抓获。而成为诈骗“帮凶”的孙某自然难逃干系,也被警方抓获。11月21日,孙某被警方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编辑:SHERRY  作者:梁勇      
【收藏: 365Key ViVi】 【打印预览】 【大字 中字 小字】 【论坛讨论】 【关闭窗口
 上一篇: 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迈向科技化 [2007-12-1 16:07:19]
 下一篇: 琵琶街道挂牌成立 政法综治服务中心 [2007-12-1 16:07:14]
 
网络实名:中国江苏网、中国江苏、江苏网、江海网,通用网址:中国江苏网

江苏省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