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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的冲动付出了惨痛代价http://shehui.jschina.com.cn 2007-12-1 15:00:21
步入高三,本该全身心投入到高考前紧张的复习之中。然而,2007年9月,在苏北某中学高三学生之间却发生了一场有十多人参与其中的械斗,结果不仅造成多人受伤,而且有5名学生被追究刑事责任。 诱 因 2006年3月12日,星期天,本该是个休息的日子。 然而,对于进入的高三学生来说,“休息”成为可望而不可及的事。这天晚上,苏北某县中(注:遵从校方和当地有关部门要求,本文隐去了地名和校名)高三年级的教室里灯火通明。 17时20分,下课铃声响起。各教室一片噪动,学生们纷纷从教室走出,有的直奔校园一角的公共厕所,有的则站在门前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高三(四)班的阿忠(注:由于涉及“人物”较多,且大多是未成人,本文分别用“阿某”代表一方人物,用“小某”代表另一方人物,且均系化名)在方便之后走出厕所门时,与迎面而来的同班同学小维撞了个正着。本来,一个班的同学,不小心相撞一下,也不是什么大不了事儿,相互说声“对不起”,也许就不会发生后来的事了。当然,事件发展要是这么简单就好了。 被撞之后,阿忠对着小维便破口大骂:“你他妈瞎眼啦!” 小维也不是省油的灯:“你他妈才瞎眼呢!” 两人还欲继续对骂,被身边的同学劝开了,下一节上课的铃声也响了,同学们又一窝蜂地拥进了教室。 报 复 当晚9时20分,同学们盼来了放学的铃声。 收拾完书包准备回家的阿忠,走出教室却被名叫小亚、小春的同学拉扯至厕所里。 原来,小维在厕所里遭到阿忠谩骂后,心中十分来气。便在课堂上通过短信将刚才的情形告诉了好友小亚。小亚回短信让小维放心,放学后便给阿忠点颜色瞧瞧。小亚又通过短信约好了小春。 他们将阿忠拖进厕所后责问道:“是你欺侮小维的呀,你他妈不想活啦?”二人正欲抬手要打阿忠时,却从厕所外走进了阿鹏。平日里,阿鹏跟阿忠是玩得很铁的哥们,见哥们被人欺侮,哪有不帮之理。便冲上去将阿忠挡在了身后,请对方有话好好说。然而,“好言”非但没起到劝止作用,却遭来了对方的一顿拳打脚踢。 阿鹏、阿忠被打之后,阿鹏打电话约来阿伟,路上又遇到好友阿亮。四人在县委党校门前追上了小亚、小春,不由分说,四人冲上前去又将小亚、小春二人殴打了一顿。 策 划 第二天,小亚将被打之事告诉了好友小英,小英又将这一情况告诉了小成。 晚6时,放学了。小成与小英在县中西大门遇到了阿鹏,冲上前去欲打阿鹏。哪知,阿鹏早有准备,待对方接近自己时,阿鹏掏出一把西瓜刀,对着来者就是一通乱舞。小成、小英非但没能占到便宜,身上的衣服却被对方划得千窗百孔。 落荒而逃的小成、小英将自己被阿鹏划伤的情况告诉小亚、小春。小亚提议,一定得设法狠狠地打击一下对方嚣张气焰。大家一致认为,对方身上有刀,我们也得以牙还牙,最好每人身上都准备一把刀。 几人边说边走,来到了校园的南大门口,正好遇到阿忠、阿亮。四人冲上前去,二话不说,又将阿忠、阿亮痛打了一顿。 备 战 一个小时的晚饭休息时间,走读生们又分别从各自家中朝着校园的方向走去。 上学途中,小亚、小春二人再次碰见了阿忠,追着阿忠就打。阿忠见好汉难敌双拳,撒开两腿便跑。 在一家超市门前,小亚与小春停止了追赶阿忠的脚步。二人进入超市,小春出钱买了两把西瓜刀。出门后,又碰见好友小飞。小春又让小飞进入超市买了两把西瓜刀。随后,小亚、小春、小成、小英四人凑在一起,商量晚自习放学后到县中南大门口殴打阿鹏等人。 话分两头。再说阿忠跑进校园后,立即将被追打之事告诉了阿鹏、阿亮。三人认为,一场决斗已经不可避免,但没有外援是肯定打不过对方的。于是三人一起来到另一所中学,将被打之事告诉了初中时的好友阿伟、阿军、阿祥、阿辉、阿强等,商议后定下了于晚自习后到县中南大门口殴打小亚等人的决心。 对 阵 21时40分左右,阿鹏带着一把水果刀,阿伟手拿一根木棍,与阿忠、阿亮、阿军、阿祥、阿辉、阿强相聚在县中南大门。 不一会儿,对方的一帮人马也赶到了。 两军对阵,充满杀气。 这一边小英首先递过话去:“阿鹏,有种的过来谈谈!” 那一边,阿伟手拿木棍反问道:“谁敢动我兄弟的一根汗毛?” 双方距离在一点点靠近。 这一边小亚用刀指向阿伟。 那一边小成持刀做好迎“敌”准备。 手无寸铁的阿军,见对方手握凶器,便低头欲捡砖头。小春见状,拿着尖刀就去追打阿军。 阿伟手持木棍向小成的额头打去,只听“喀嚓”一声,木棍断成了两截。 孰料,“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就在阿伟一棍打向小成之后,背部却被小春砍了一刀,小成转身向阿伟踢了一脚。 判 决 正斗得难分难解时,江苏淮安市洪泽县公安局联防队员赶到。双方也顾不得受伤的小春、阿伟了,即刻逃得无影无踪。 然而,让他们想不到的是,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当地检察机关以聚众斗殴罪分别对小亚、小春、小成、阿鹏、阿伟五人提起公诉。 2007年11月22日,当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小亚、阿鹏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小春有自首情节且认罪态度好,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被告人阿伟、小成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且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编辑:SHERRY 作者: 通讯员 愚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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