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江苏省重点新闻网站
 设为首页
天气 | 交通 | 彩票 | 影院
电视 | 供水 | 电力 | 邮箱
理财 | 收藏 | 高考 | 医院
团购 | 景区 | 展览 | 曝光
 
 
         
中国江苏 > 大案纪实 > 法治周刊 > 2007-12-1 > 法治综合 > 正文
 

车辆二级维护后发生事故如何定责

律师:鉴定结论证据资料是关键

http://shehui.jschina.com.cn  2007-12-1 15:03:06  

  车辆在二级维护后发生事故,厂家和服务站谁买单?日前,一市民来函请求本报法律帮助。现将他的来函刊登如下:

  记者同志: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关于一个汽车的问题。我在2005年买了一部货车,后来一直在该车指定的汽车服务站进行维护。所有的一切都是按照规定的时间。后来在进行了一次二级维护后(在二级的维护时间内),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左后轮的轮毂因为螺栓没有上到位而导致发生事故,使车辆烧毁。现在我想起诉汽车厂和该厂指定的服务站因质量和保养不当而对我造成的损失。但是当我起诉的时候,他们二者都推托责任。要我去做鉴定,我也很想去做这个鉴定。但是我现在没有钱。这个事故任何一个开车的通过看图片都知道是机械故障,想问一下我能不能请求他们做这个鉴定。我现在是钱也弄不到,官司也面临着打不下去的情况。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请求贵律师帮我出点建议!我们全家在这里谢谢您们了!

  江苏南京正鹏律师事务所律师严震答复:

  读者同志:

  您好,你的问题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关于汽车“三包”的问题;另一方面是民事诉讼证据举证责任的问题。关于国家对于汽车“三包”的规定,目前尚无明确规定,各汽车厂家出于市场竞争的考虑也各自出台了相关汽车“三包”的承诺,但毕竟不是很完善和健全,如果在汽车“三包”期限发生“三包”范围内的事项,汽车厂家及其指定的维修单位应当履行“三包”的责任,如果汽车厂家或指定维修单位认为汽车问题是汽车使用者自身原因造成而拒绝履行“三包”承诺责任的,厂家或维修单位有义务作出相应的鉴定结论。另一方面,如果汽车车主认为是汽车厂商及其指定维修单位的过错导致其汽车受损的,则根据民事诉讼的原则,车主应当就其主张的事实和理由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将承担诉讼不利的结果,当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依据公平原则分担举证责任。根据你所介绍的情况,我个人认为,本案中的鉴定结论是必须的证据资料,如果汽车问题属于汽车厂商“三包”期内的事项,人民法院可以将鉴定结论的举证责任分配给汽车厂商,否则你必须提供鉴定结论,你如果确信系汽车厂商及其指定维修单位的责任,你大可不必为鉴定费用担忧,一方面鉴定费用也不是特别高,另外通过法院申请鉴定的鉴定费用由败诉方(责任方)承担。 

编辑:SHERRY  作者:黄蕾      
【收藏: 365Key ViVi】 【打印预览】 【大字 中字 小字】 【论坛讨论】 【关闭窗口
 上一篇: 南京鼓楼律师承担区里九成法援案件  [2007-12-1 16:10:25]
 下一篇: 简讯  [2007-12-1 16:10:20]
 
网络实名:中国江苏网、中国江苏、江苏网、江海网,通用网址:中国江苏网

江苏省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