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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 > 大案纪实 > 法治周刊 > 2007-12-1 > 法治综合 > 正文
 

政府牵头“诉调对接”化解纠纷


http://shehui.jschina.com.cn  2007-12-1 15:29:34  

    日前,江苏省铜山县法院在当地政府亲自参与和有关部门大力协助下,调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维护了近百名职工合法权益,职工们联名向法院表示感谢。

  据介绍,1998年前后,魏某等16人与第三人铜山县供水工程施工处签订劳动合同,成为施工处的合同制工人, 2001年合同到期后双方未再续签书面合同,继续在施工处工作。施工处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后,魏某等16人被县自来水公司借用担任抄表员等工作。2005年10月,自来水公司召集职工会议,讲明与魏淑侠等16人解除劳动关系,并由铜山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出资买断职工工龄并给予补偿金,要求其自谋职业,但此后自来水公司或者施工处并未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或通知书书面送达魏某等人。而后,魏某等16人申请劳动仲裁,铜山县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自来水公司应发给魏某等人1个月的工资、停工生活费、经济补偿金、社会养老保险费计款14万元,并补缴2005年10月至2006年10月期间的失业保险费。自来水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铜山县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此案涉及职工多,影响面大,法院多次组织双方就相关问题进行协商但因双方情绪严重对立,未能达成一致。考虑到判决不易于钝化社会矛盾,也不利于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法院领导将该案情况向县委、政府领导进行了详细汇报,本案在政府亲自参与和有关部门大力协助下,经多次进行协商,最终达成了谅解协议,解决了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编辑:SHERRY  作者:通讯员 夏友锋 陈卫东 记者 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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